1、安 监 所意 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注:此表由安监所审核人填写后,报镇(乡)、街 道领导审批。附件2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烟 花 爆 竹经 营(零 售)许 可 证申 请 书申请 变更经 办 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填 写 说 明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变更分别填写本申请书的许可证申请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本申请书一式2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3.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应与受理通
2、知书的受理编号、日期一致。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单位填写。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者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5.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处应盖申请单位公章。6.申请表中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其中: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登记机关”是指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预先核准单位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
3、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固定资产总值”、“销售额”分别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总额。以前未经营烟花爆竹的不需填写;“专用仓储设施”、“申请经营范围”栏在 内选择性划“”。7.申请存放量不得超过实施办法规定的最大存放数量。8.产品分级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规定填写。9零售单位(含季节性零售经营单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2份);(二)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先核准证明材料;(三)人员名单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四)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示意图或实测图);(五)零售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六)烟花爆竹经
4、营(零售)单位布点审批表;(七)与当地批发公司签定相关供货和配送的协议;许 可 证 申 请 表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专用仓储设施无 有 经 济 类 型注册资本万元传真工商注册号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固定资产总值销 售 额从业人员人其中负责人销售人员申请经营范围烟花类 产品分级B级 C级 D级 爆竹类 B级 C级 申请存放量申请意见本单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九条和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规定和浙江省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5、。 申请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表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B级 C级 D级 B级 C级 原许可证编号本单位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附件3审 查 书口 季节性 口长期性经营详址单位负责人审查人受理日期审查单位一、申报资料审查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意见备 注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先核准证明材料3人员名单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4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示意图或实测图)5零售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书67与本区批发公司签定相关供货和配送的协议二、实物经营场所现场审查安全生产
6、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周边100米内无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周边50米内无所校、车站、码头、大型商场超市、幼儿园、老年活动室、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实物经营场所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情况周边50米内无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和带储存的危化经营单位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8烟花爆竹实物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9大型烟花爆竹燃放知识告知情况审查人员意见审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安监所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科室承办人员 年月日科室发证机关意见发证机关负责人 发证机关(盖章)(签字):许可证载明内容经济类型限制存放量许可经营范围证书编号( )YHLS 号证书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年 月 日附件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标识牌标准、格式(1)长:60CM 宽:40CM (2)白底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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