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志应字迹清楚、牢固可靠。3.4型钢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型钢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4热轧圆钢和方钢 4.1外观要求 4.4.1圆钢和方钢以直条交货。4.4.2方钢不得有显著扭转。4.4.3圆钢和方钢两端的切斜度不得大于该圆钢直径、方钢边长的30%。4.4.4圆钢和方钢端头允许有局部变形。4.4.5圆钢和方钢不允许有明显的爆铁、烂铁现象。4.2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的允许偏差 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 5.520 mm 允许偏差 0.4 mm、 2030 mm 允许偏差 0.50 、 3050 mm 允许偏差 0.60 mm、 5080 mm 允许偏差 0.80 mm、 80110 mm 允许
2、偏差 1.1 mm。4.3长度及允许偏差 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 25 mm钢材长度4-10m、25mm钢材长度3-9m。5热轧扁钢 5.1 外形 5.1.1 扁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5.1.2 扁钢的端头应剪切正直,切斜不得大于以下规定:宽度 100mm 的扁钢,不得大于 8mm 。5.1.3 扁钢外形不允许有明显爆铁、烂铁现象。5.2 扁钢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宽度尺寸: 10 50mm+0.5/-1.0 、 50 75 mm+0.6/-1.3 、 75 100 mm+0.9/-1.8 厚度尺寸: 316 mm+0.3/-0.5 。5.3 扁钢的理论重量 宽度( mm)厚度(mm)7.851000(
3、kg/m)。5.4长度及允许偏差 通常长度(理论重量 19 kg/m扁钢 ) 3-9 m,本厂要求不低于4 m。6热轧等边角钢和其它类型的型钢类材料 6.1外观要求 6.1.1不得有明显的扭转和变形,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夹杂和分层。6.1.2表面允许有不超过负偏差的局部发纹、气泡、压痕、刮伤和麻点。6.1.3不允许有明显爆铁、烂铁现象。6.1.4凡属使用后可能造成性能缺陷的外观不良均不予接受。6.2尺寸要求 型钢的尺寸均应符合订货合同中的要求或样板尺寸的要求,对未明确提出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行业的规定。7对于有必要进行适用性判定的供方,由品管部确定可试验13件材料的特性做为试
4、产的初步判定。8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9其他型材类原材料的检验参照此标准的部分要求进行,并以工程图纸、样品为判定依据。10相关记录 IQC检验报告钢板类原材料检验规范 1目的通过对钢板类原材料的检验确保本厂生产的产品符合生产工艺及顾客的要求。适用于本厂生产用的冷轧钢板、热轧钢板、不锈钢板、电解钢板。3.1钢板的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3.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板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本厂有权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查。3.3钢板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板材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4外观质量 4.1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结疤、拉裂和夹杂
5、,钢板不得有分层。4.2钢板表面上的局部缺陷应用修磨方法清除,但不得使钢板厚度小于最小允许厚度。4.3冷轧钢板两面允许有厚度公差一半范围内不大于钢板最小厚度的下列缺陷:轻微麻点及局部的深麻点、小气泡、小拉裂、划伤、轻微划痕及轧辊压痕。允许有局部的蓝色氧化色,反面允许有厚度公差范围内。不大于钢板最小厚度的下列缺陷:轻微麻点、小气泡、小拉裂、轻微划痕和轧辊压痕。4.4热轧钢板两面允许有在厚度公差范围内不大于钢板最小厚度的下列缺陷:轻微麻点、局部的深麻点、小气泡、小拉裂、划伤、泥土痕迹、划痕及轧辊压痕。反面允许有在厚度公差范围内且每一平方米不多于两个的斑痕和压坑。表面允许有薄层的氧化铁皮。4.5电解
6、钢板及不锈钢板的外观要求等同于冷轧钢板的外观要求,但电解钢板的表面划痕允许在不伤及基材的前提下有少量擦花。5尺寸偏差(略) 6对于有必要进行适用性判定的供方,由品管部确定可试验13件材料的特性做为试产的初步判定。如有特殊要求根据工程图纸或要求进行变更。7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8相关记录 钢管类原材料检验规范 通过对钢管类原材料的检验确保本厂生产的产品符合生产工艺及顾客的要求。适用于本厂生产用的所有钢管类原材料。3.1钢管类的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3.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管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本厂有权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查。3.3钢管到
7、厂应附有证明该批材料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4.1钢管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分层、龟裂、裂纹、轧折和结疤缺陷存在,这些缺陷必须完全清除掉,清除不得超过其边长和壁厚的负偏差。4.2划痕允许深度不大于0.40mm 4.3钢管内、外表面应光滑,允许有深度不超过0.08 mm的少量凹坑、擦伤和细小的划道,但这些缺陷必须在壁厚的公差范围内。5钢管尺寸的允许偏差 5.1外径610mm允许偏差0.20mm;大于1030 mm允许偏差0.40mm;大于3050mm ,允许偏差 0.45mm;大于50mm,允许偏差1.0%。5.2壁厚0.51.0 mm, 允许偏差 0.15mm;大于1.03.
8、0 mm允许偏差15%;大于3.0 mm允许偏差+12%-10%。5.3钢管的长度:外径30mm为26 m ; 外径 3070mm为310 m ; 外径 70mm为410 m 。同批次材料长度偏差不超过 1%。5.4钢管的理论重量(密度为7.85)按公称尺寸计算,其计算公式为P=0.02466?S(D-S),其中D为钢管的公称外径;S为钢管的公称壁厚。5.5表面镀层的钢管其质量判定可参照电镀件检验规范执行。6对于有必要进行适用性判定的供方,由品管部确定可试验13件材料的特性做为试产的初步判定。7 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8 相关记录 IQC 检验报告 铜板原
9、材料检验规范通过对铜板原材料的检验确保本厂生产的产品符合生产工艺及顾客的要求。适用于本厂生产用的铜板原材料。3外观要求 3.1铜板的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起刺、氧化铜等缺陷。3.2不应有分层、裂缝、起皮、夹杂和绿锈,但许可有轻微的、局部的、不使板厚度超出其允许偏差的划伤、斑点、凹坑、压入物、辊印和修理痕迹等缺陷。3.3轻微的氧化色、发暗和轻微局部的油迹、水迹,不作为缺陷的依据。3.4板材应平直,但允许有轻微的波浪。3.5板材的边应切直,无裂边、卷边,允许有轻微的毛刺。4尺寸要求 厚度1.35mm(-0.1mm),长度、宽度供参考比照。5 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
10、6 相关记录 其它板材类原材料检验规范 对于量小,品种变化较大的不常用板材进行检验,确保对于生产物料的检验符合要求。适用于本厂生产用未有明确检验项目要求的板材类材料检验,此规范为通用规范。3.1板材的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3.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板材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本厂有权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查。3.3板材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板材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4、外观质量 4.1板材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裂口、裂纹、分层、气泡、压折、夹渣现象。4.2板材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擦伤、划伤、压坑、凸起、凹陷、辊印和修理痕迹等缺陷。其深度不应超过厚度的负偏差,且保证板材最小厚度。4
11、.3板材边缘应切齐,不允许有裂边和毛刺。4.4凡属使用后可能造成性能缺陷的外观不良均不予接受。5、尺寸要求 板材的尺寸均应符合订货合同中的要求或样板尺寸的要求。对未明确提出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行业的规定。6、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7、相关记录 五金件进料检验规范 对用于产品的五金件进行进料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工艺要求或客户要求。适用于产品用的五金件的检验。3检验规范 3.1外观检查 表面光滑、无划痕、裂纹、凹凸点、扭曲变形等缺陷。边缘无毛刺。3.2材质检查 材质符合工程图纸要求或样品要求。3.3电镀层检查 参照电镀件检验规范。3.4尺寸检查 根据
12、相关图纸或样品用游标卡尺检查,尺寸应在规定范围内。3.5装配检查 与相关零件进行实配试装顺利、无错位、翘曲、变形等不良现象。4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5相关记录 U-PVC管原材料验收规范通过对 U-PVC塑料原材料的检验确保本厂生产的产品符合工艺要求及顾客要求。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U-PVC塑料产品所用原材料的验收。3抽样方法 抽样按GB2828正常单次抽样计划级执行。4验收标准 4.1标志:包装袋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产品标准号、净重、型号、批量、等级和生产厂名称。4.2包装:包装袋及封口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4.3净重:应符合标志重量;4.4
13、原料应附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5原材料外观见下表 名称 原 材 料 外 观 备注 聚氯乙烯树脂( PVC) 白色粉末,无杂质、无结块 如需对该类物料的理化性能进行检测,可根据相关工程要求进行。其余试产用新物料可参照进行外观检查。轻质碳酸钙 白色粉末,无杂质、手握后不应结团,粒结应符合相关报告 氯化聚乙烯( CPE) ACR 安定剂 微黄色片状,无杂质、无结块 石蜡 白色粒状,无杂质,允许少量结团 硬脂酸 白色微粒状、无杂质 聚乙烯蜡 微黄色片状、无杂质 硬脂酸铅 白色粉末、无杂质 钛白粉 色粉 无杂质,研磨涂试无色差 6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要求、样品为准。7相关记录 IQC检验报告 包装材料进料检验规范 对用于产品包装用的材料进行进料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工艺要求或客户要求。所有用于电讯机箱车间产品包装的纸箱、 U-PVC车间的包装胶套以及塑料警告带的检验。3.1纸箱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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