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于现场查验 日前向甲方移交;2: 、 、 于物业交付使用后 日内向甲方移交。二、按承接查验办法中16条规定进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共用设备设施、物业共用部位、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等业主共有财产。1、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监控设备、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 等。2、共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雨污水窨井及地下总馆、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
2、 等。3、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 等。三、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详见单项验收报告 )经甲方查验,乙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第二条 承接查验及交接时间一、现场查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物业交接工作: 物业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乙方将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
3、共用设施设备交接给甲方,按 方式:1、现场查验后即交接给甲方,不合格项目乙方另行整改;2、现场查验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后交付甲方。第三条 承接查验标准承接查验标准: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经设计部门批准的建设图纸资料,及国家强制性法规和规范文件。整改完毕后,甲方应重新组织承接查验。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2、乙方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甲方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3、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
4、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4、乙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30日前,与甲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5、现场查验20日前,乙方应当甲方向移交竣工验收资料、设备清单及技术资料、配套设施准许使用文件、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6、乙方应当委派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甲方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对查验不合格项目,乙方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甲方复验。7、乙方应当与甲方约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方式,向甲方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8、乙方不得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要求甲方承接不符合交用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对乙
5、方移交的资料进行清点和核查,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2、甲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3、甲方应当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法现场查验,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4、甲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乙方。5、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及时解决查验不合格项目,并参加复验。6、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以所约定的方式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交接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7、甲方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物业承接
6、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甲方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8、甲方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应于承接查验合格物业交接后30日内,甲方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符合验收要求的相关材料,办理备案手续。2、甲乙双方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公示)告知业主。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一、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交接义务,导致前期物业服务
7、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物业交接后,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自物业交接之日起,甲方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第七条 保修条款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乙方委托甲方提供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第八条 其他本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盖章)签字: 年 月 日乙方代表(开发建设单位盖章)签字:物业交接记录查验项目名称 小区基础资料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份 页规划详图 份 竣工总平面图 份单体建筑、结构、水电的竣工图各 份(本)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各 份(本)供水协议书 份
9、 页供电协议书 份 页 供气协议书 份 页土建、水、电器、节能、分户验收资料本共用部位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共用设施设备小区道路 米,地下停车场 个,公共路灯 座、小区雨污水地下总管 米,雨污窨井 个,化粪池 个、垃圾桶 个。消防栓 个、消防水池 个、消防电气控制设备 套、水泵 个、生活水箱水池 个、高低压配电室 间、配电机箱 个、发电机组 套、公共区域配电箱 个、入侵报警系统 套、出入口控制系统 套、摄像头 个、监控显示器 个、电梯设备 台。交接方式现场交接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日期移交单位: 接收单位:
10、经 办 人: 经 办 人:交接日期(时间): 交接日期(时间):物业查验记录查验项目查验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查验范围有关图纸、基础和承接查验资料;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查验方法有关图纸、基础和承接查验资料移交;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现场查验情况查验资料:小区规划详图、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消防验收意见书;供水、供电、供气等协议书;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约定齐全。共用设施设备: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完好; 公共配套设备设施(包括强电系统、安全防
11、范系统、消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系统)完好,运行正常; 各户钥匙的完好,可正常使用。修复情况查验结论查验小组人员建设单位查验人员:物业查验人员:建设单位(盖章)年 月 日物业服务企业(盖章)物业资料移交清单表NO.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占地面积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面积移交内容房屋产权清册份 张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网络等合同 份配套设施/场地/房屋产权清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设备清册土地使用权出让证明 移交业主房屋钥匙把/户土地使用权证移交配套用房钥匙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总平面图建套 张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资料 绿化及建
12、筑小品竣工图施工许可证室外地下管网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体建筑竣工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单体结构竣工图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单体给排水竣工图环保达标验收合格证明单体电气竣工图电梯(扶梯)合格证明和准用文件道路、停车场竣工图售楼资料及规划要点设备订货合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随机配用工具清单所有设施设备安装、测试、验收记录查验说明:查验人(共同签字):移交意见:移交人: 建设单位盖章: 接收意见:接收人: 物业公司盖章:房屋共用配套用房验收移交表面积 竣工日期 接管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时间: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保修期:验收类别 验收内容附属资料 份套 张 给排水竣工图 电气竣工图 配套资料项目环境顶棚屋面墙壁门窗地面给水照明排水符合要求“” 缺陷“” 无此项“-” 增加项补填初验:存在问题 查验人(共同签字):复查、验收结论(整改情况):验收人 签字栏监理单位:接收单位:物业共用设备(单项)验收移交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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