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3.0.6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按本标准有关规定编制所承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范围,监理单位应对各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围进行核查、汇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3.0.7检验批是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
2、经抽样检验合格;其中允许有偏差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每项均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不能有严重缺陷。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3.0.8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0.9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
3、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3.0.10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一般按下列规定确定: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3.0.11单位工程质量设“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
4、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0.12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0.13通过返修或经过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
5、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3.0.14单位工程验收,具备下列条件,应评定为“优良”:1、单位工程一验收合格,且结构安全,满足使用功能要求。2、单位工程的资料核查结果,资料齐全、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3、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复试项目齐全,检验批次符合要求;钢筋、水泥跟踪管理有可追溯性。4、地基处理符合要求,桩基工程不得有类、类桩。主体结构及主要设备基础的沉降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的规定。5、混凝土结构内实外光,施工缝留设合理,处理认真,接缝平整,线条顺直;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良好;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无渗漏。6、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偏差小于H/1
6、000mm,且小于20mm;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偏差小于H/2500mm10.0mm,且小于40mm。7、建筑物屋面及有防水要求的楼面淋水或满水试验一次成功,屋面无积水。8、单位工程观感质量好,总体的观感得分率85%。3.0.1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工程不得评为优良:1、检验批存在质量缺陷,但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予以验收合格的。2、检验批存在质量缺陷,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予以验收的。3、检验批、分项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
7、收的。3.0.16单位工程行质量等级评定与权取: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由施工单位自评,经监理单位复核,由建设单位核定。3.0.17当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负责组织验收,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质量验收及质量评定的程序、组织和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一检查员填写,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表3.0.18-1记录。2、 项工应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3.0.18-2记录
8、。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并按表3.0.18-3记录。4、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应按表3.0.18-4记录,表3.0.18-4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汇总表与表3.
9、0.18-3和表3.0.18-5、表3.0.18-6表3.0.18-7配合使用。表3.0.18-5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3.0.18-6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3.0.18-7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3.0.18-4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5、优良工程评定按表3.0.18-8记录。6、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3.0.19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0、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3.0.18-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施工员)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 1 2 3 4 5 一般项目 1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项目专业(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表3.0.18-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序号 检验批部位、区
11、段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备注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表3.0.18-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 项目质量部门负责人 分包单位负责人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 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分项数(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综合评价) 验收结论(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 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注:除地基基础分部外,勘察单位可不参加表3.0.18-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层数/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开工日期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竣工日期 序号 项目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1 分部工程 共分部、经查分部,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共项,经审查符合要求项 3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 共核查项,符合要求4 主要功能和安全项目抽查 共抽查项,其中经处理后符合要求4 观感质量验收 共抽查项,不符合要求5 综合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填写) 参加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公章)工程技术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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