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腹腔脏器损伤修补术后;25.异物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 1/4 。(九)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 为九级:1.颅骨缺损9cm224cm2 ;2.一手食指两节缺失;3.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不全;4.一手食、中指两指末节缺失;5.一足拇趾末节缺失;6.跗骨骨折影响足弓;7.跟骨、距骨骨折;8.指(趾)骨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一年以上;9 .脊椎滑脱、椎间盘、髌骨、半月板切除术后;10.膝关节交叉韧带修复重建术后;11.陈旧性肩关节脱位肩关节成形术后、肩袖损伤修复术后;12.关节外伤或因伤手术后,残留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14.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1
2、0% ;15.面部瘢痕5% ;16.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损或瘢痕畸形;17.一眼矫正视力w 0.3,另眼矫正视力0.6 ;18.双眼矫正视力w 0.6 ;19.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川期;20.眼球内非金属异物不宜取出;21.泪器损伤,手术无效;22.一侧睑外翻合并睑闭合不全;23.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24.双耳听力损失40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80dBHL ;25.发声及构音不清;26.一耳或双耳廓缺损累计1/5 ;27.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颗以上;28.食管切除重建术后;29.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30.心脏、大血管损伤修补术后;37.一侧卵巢部分切除;38.阴道修补或成形术
3、后。(八)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八级:1. 轻度癫痫;2.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 4 级;3.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4 级;4.双足全肌瘫肌力 4 级;5.单足部分肌瘫肌力 4 级;6.颅骨缺损25cm2 ;7.脑叶切除术后;8.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后;9.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10.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1.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2.四肢骨折非关节活动方向成角畸形10。15 ;13.四肢长骨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一年以上;14.关节创伤性滑膜炎,长期
4、反复发作 6 个月以上;15.下肢短缩2cm ;16.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20% ;17.面部瘢痕10% ;18.女性一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19.一眼矫正视力W 0.2,另眼矫正视力0.5 ;20.双眼矫正视力w 0.5或双眼视野w 80% (或半径w 50 )21.双侧睑外翻合并睑闭合不全;22.外伤性青光眼;23.双耳听力损失50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90dBHL ;24.发声及构音困难;25.耳或双耳廓缺损累计1/3 ;26.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27.牙槽骨损伤长度6cm,牙齿脱落8颗以上;28.舌缺损小于全舌 1/3 ;29.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度 2cm ;30.肺叶切
5、除术后;31.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伴胸廓畸形;32.血管代用品重建胸主动脉术后(其余胸主动脉无夹层或动脉瘤)33.食管外伤或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34.膈肌破裂修补术后伴膈神经麻痹;35.肺内多处异物存留;36.气管损伤成形术后;37.胃部分切除;38.小肠部分切除;39.肝部分切除;40.胆道修补或胆肠吻合术后;41.胰腺部分切除;42.甲状腺功能轻度低下;43.甲状旁腺功能轻度低下;44.女性单侧乳腺切除;45.一侧睾丸、附睾切除;46.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47.一侧肾上腺缺损;48.单侧输卵管切除;49.异物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 1/3.(七)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大部
6、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七级: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或不完全性运动性失语;2.截瘫或偏瘫肌力 4 级;3.双手全肌瘫肌力 4 级;4.单手部分肌瘫肌力 3 级;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3 级;6.单足全肌瘫肌力 3 级;7.骨盆骨折致产道狭窄 (50 岁以下未育者 );8.骨盆骨折严重移位,影响功能;9.脊柱椎体骨折,前缘高度压缩 1 2 以上;10.一侧前足(跖骨以远)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11.一侧前足(跖骨以远)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 25趾畸形,功能丧失;12.一侧全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13.一拇指指间关节以远缺失或功能完全
7、丧失;14.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 (含食指 )?近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15.双足拇趾全失或一足拇指全失兼有其他足趾失去两个以上;17.髂骨、跟骨骨髓炎,反复发作一年以上;18.肢体短缩4cm ;19.鼻缺损1/5 ;20.一耳或双耳廓累计缺损2/3 ;21.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30% ;22.面部瘢痕15% ;23.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另一侧部分缺损或瘢痕畸形;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5.一眼矫正视力W 0.05,另眼矫正视力0.6 ;26.一眼矫正视力W 0.1,另眼矫正视力0.4 ;27.双眼矫正视力W 0.4或双眼视野w 64% (或半径w
8、40 );28.眼球内金属异物不宜取出;29.单眼第川或第IV对颅神经完全性麻痹;30.双耳听力损失60dBHL ;31.牙槽骨损伤长度8cm,牙齿脱落10?颗以上;32.双侧不完全性面瘫;33.肺叶切除术 ,并轻度肺功能损害;34.部分胸廓改形术后;35.食管重建术后合并返流性食管炎;36.气管成形术后气管狭窄,行腔内支架术;37.小肠切除1/2 ;38.左或右半结肠切除或结肠切除1/2;39.外伤后肛门排便轻度失禁;40.胆道损伤并肝功能轻度损害;41.脾切除;42.轻度排尿障碍伴膀胱容量缩小;43.男性生殖功能轻度损害;44.肾上腺皮质功能中度减退;45.50岁以下未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9、46.女性双侧乳腺切除;47.已育女性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48.已育女性双侧输卵管切除;49.已育女性单侧卵巢切除;50.阴道狭窄;51.尘肺I期,肺功能正常;52.放射性白细胞减少w 3 X 109/L ;53.放射性血小板减少w 80 X 109/L54.外照射慢性放射病I度;55.轻度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六)具有下列残情之一,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 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六级:2. 中度癫痫;3.轻度运动障碍; 4. 三肢瘫肌力 4 级;5.非利手全肌瘫肌力 2 级;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2 级;7.单足全肌瘫肌力 2 级;8.脊髓空洞症;9.象限盲或偏盲;
10、10.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精神症状缓解但仍需维 持治疗;11.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经系统治疗终结后, 仍需继续维持治疗;12. 难治性强迫症;13. 人格改变:表现为情绪不稳,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易激惹,反复的暴怒发作 和攻击行为,行为不顾及后果,社会功能明显受损;14. 一拇指掌骨以远缺失;15.一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两指功能完全丧失;16.一手三指 (含拇指 )掌指关节以远缺失;17.除拇指外其余四指掌指关节以远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8.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20.一侧踝以下缺失;21.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2
1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 ,并有肢体短缩4cm ;23.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24.鼻缺损1/4或一侧耳廓全缺损;25.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40% ;26.面部瘢痕20% ;27.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28.会阴部瘢痕导致阴道狭窄或尿道外口狭窄或肛门狭窄,不能修复;29.一眼矫正视力w 0.05 ,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3或双眼视野w 48% (或半径w30);30.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3或双眼视野w 48% (或半径w 30 31.一侧眼球摘除另眼矫正视力0.8 ;32.双耳听力损失70dBHL ;33.前庭功能障碍,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34.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度
12、(上、下中切牙切缘间距,下同)v 1cm ;35.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cm2 ;36.一侧完全性面瘫;37.肺爆震伤后肺功能轻度损害,呼吸困难I级;38.气管成形术后气管狭窄;39.喉返神经损伤致饮食呛咳、误吸;40.吞咽障碍,仅能进半流食;42. 支气管胸膜瘘;43. 心房纤颤;44.冠心病伴心绞痛;45.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46.冠状动脉疾病介入治疗术后;47.胃切除2/3;48.小肠切除1/2,包括回盲部或右半结肠切除;49.胰腺切除1/2 ;50.腹壁缺损1/4,不能修复;51 .甲状腺功能中度低下;52.甲状旁腺功能中度低下;53.内分泌浸润性突眼;54.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
13、术后伴中度骨质疏松;55.肾损伤致高血压;56.一侧肾切除;57.双侧睾丸萎缩 血睾酮低于正常值;58.外伤后阴茎勃起功能障碍;59.50岁以下未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60.尘肺I期,肺功能轻度损害;61.肺纤维化,肺功能轻度损害;62.重度哮喘;63.支气管扩张症伴反复感染或咯血;64.W型肺结核(活动性);65.高血压 2 级;66.肾脏疾病致24小时尿蛋白定量0.5g1. 9g达6个月以上,长期依赖药物 治疗;67.原发性不完全性肾小管酸中毒,需终生依赖药物治疗;68.肝硬化;69.轻、中度慢性活动性肝炎;70.消化道息肉病;71.反复发生的不明原因的消化道出血并中度以上贫血;72.白血病完全缓解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73.淋巴瘤完全缓解;74.外照射慢性放射病U度;75.类风湿关节炎三个以上关节 X线平片U期改变;76.强直性脊柱炎或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 X线平片或CT片双骶髂关节U期以上改变;77.中度尿崩症;78.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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