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主要查三大项内容:1、是否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有: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职能部门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如没有,即:未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否按规定标准存储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未按照国家规
2、定标准存储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3、其他一般行业(企业)安全投入问题。主要查企业对事故隐患、安全培训教育等是否投入资金进行整改。未及时投入资金整改事故隐患。(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主要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2条,根据企业人数,从4个方面检查: 1、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其人员超过300人的按5的比例配备专管人员并设置安管机构;不足300人的设置安管机构或配备专管人员。2、其他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按3的比例配备专管人员并设置安管机构;3、其他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配备2名专管人员或
3、设置安管机构;4、其他企业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配备专管人员或聘用、委托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未依法设置安管机构并配备安管人员或未依法配备安管人员。(四)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主要查三个方面:1、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查证)。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2、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查“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有卡片(应有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签字)和三级考试卷。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是企业电工、焊工等)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门的
4、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是企业电工、焊工)未按规定进行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主要依据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6条重点建设项目的范围,结合本手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的相关内容,主要查是否有设立安全审查相关资料、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相关资料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办理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相关手续。(六)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5、 此项根据执法人员的认知程度去查警示标志。例如:在易燃(木制品加工企业、易爆(喷涂车间、危品仓库)场所,应设“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在有粉尘(木制品加工企业)、有毒有害(制鞋企业的苯类物质)场所,应设“必须戴防尘或防毒口罩”;在企业配电设施上,应设“高压危险”、或在操作时“禁止合闸”;在起重设备上,应设“吊物下禁止站人”等等。如没有应分别指明在什么场所、什么设施、什么设备上,即: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七)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根据认知程度,例如:查是否对安全防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焊接设备(焊机)、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柜)
6、、起重设备、防尘装置、排风设备、防雷装置等等的维护、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未对安全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八)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此项检查参照本手册附件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内容,确定是否符合重大危险源的标准,如确定是重大危险源,但未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和无预案,即: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九)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此项主要到生产车间,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向个别从业人员
7、了解,如没有,即: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此项检查主要根据自己的认知程度,如:查机械行业是否有防砸鞋、有起重设备车间从业人员是否戴有安全帽、机加工岗位是否有防护眼镜;木制品加工行业的车间是否戴有防尘口罩、有毒有害场所是否有防毒口罩;噪声严重岗位是否有耳塞;危险化学品易泄漏中毒岗位是否有空气呼吸器;喷涂车间是否有防毒面具;电工是否有绝缘鞋和绝缘手套;焊工是否有防
8、护目镜和焊工手套等等。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有,但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即: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十一)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此项检查,如:在建设项目施工安装等过程中,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有资质的单位,在同一个工地施工时,主要查是否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活动,未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十二)对承包单位、承租单
9、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此项检查,是查生产经营单位,即:发包、出租单位在发包、出租时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主要应查协议或合同内容。你单位未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十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主要查企业是否进行经常性检查的记录并对查出的问题是否立即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是否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将事故隐患按规定(每季度一次)向安监部门报统计分析表。如没做到,即:未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四
10、)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此项检查主要包括两项:1、查是否制定预案并组织实施了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如都没有做到,即: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企业既制定了也按规定实施演练了,但没有向安监部门备案下列资料:(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2)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即: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向安监部门备案。(十五)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
11、养的情况。 此项检查首先明确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其次查这些单位是否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你单位未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第三是查这些类型的企业是否与邻近区域、社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物资供应企业签订正式的应急救援互助协议,以便企业在救援中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如没有互助协议,即:你单位未与邻近区域、社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物资供应企业签订正式的应急救援互助协议。(十六)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查企业近两年来,是否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伤事故范围见附件)且是否按事故发生后1小内上报安监部门。如没有做到,即:未按照规定向安监等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十九七)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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