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建设地点:3、建设规模: 10万立方米/日 4、勘察范围: 水厂项目建设用地和建筑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包括初勘和详勘 第二条 勘察依据1、 建设地点的总平面图 2、 国家统一标准:国家现行的其他标准和规范 3、 各有关专业现行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等 4、 其他有关勘察基础资料 第三条 勘察任务按照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要求,对+项目建设用地和建筑基础地质进行勘察,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隆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提交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工程勘察成果
2、必须满足设计部门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及运行质量。第四条 技术要求1、初步查明厂址地层岩性、构造、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冻结层深度;2、查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及其发展趋势;3、对设计地震裂度为七级及其以上的建筑物,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4、对水工建筑物场地区附近的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初查;5、查明建筑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各岩土层的类型、性质、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
3、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6、查明地层结构和岩土埋藏条件、物理力学性质,持力层及下卧软弱层的埋藏深度、厚度、性状及其变化,以岩土的均匀性、强度和变形性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提供地基变形的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7、划定场地土类型和场地土类别;8、进行液化判别,并对可液化的土层应计算液化指数和确定液化等级;9、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变化幅度和规律,评价其对地基基础、地下室和施工边坡稳定性的影响;10、判定环境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提供深基
4、础开挖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对临近工程的影响;11、场地如有不良地质现象,应进一步查明。需查明埋藏的河道、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12、根据上述要求布置技术孔、原位测试孔、静探孔,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供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第五条 承接方式:第六条 预计勘察工作量第七条 勘察周期本工程自 2012 年 月 日开工至 2012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15 日历天。第八条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以投标单位中标价格实行总价包干,合同价款即乙方中标价格 壹拾伍万陆仟元整 (¥:156000元)。第九条 付款方式1、勘察成果全部提交后 3
5、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80% ,即 124800 元;2、剩余 20% 作为勘察后期服务费,待质保期满后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第十条 勘察实施乙方应于勘察工作正式开展前 5 日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勘察组织大纲、方案、进度计划、日程安排以及质量、安全、进度、服务保证措施等勘察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文件、资料,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第十一条 勘察成果提交时间乙方应于 2012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甲方项目设计需要的 4 份勘察成果,乙方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向乙方提供勘察所需相关基础资料,并对其负责。如在勘察工作
6、范围内没有相关基础资料的,乙方负责免费清查地下埋藏物,甲方不再承担费用。2、负责勘察工作中的用水、用电、用地等协调工作,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3、协助乙方解决处理勘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勘察工作顺利进行。4、负责审定乙方提交和上报的各类方案、计划、报告等文件,并监督乙方按批准后的方案、计划实施。5、监督乙方勘察工作开展,并督促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勘察工作。6、有权对乙方勘察工作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7、负责就有关勘察工作变更、造价增减等按新郑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程序报批。8、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期限及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9
7、、对乙方有关本项目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设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复制、泄露、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应负的其它责任。乙方权利义务:1、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及甲方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勘察,确保勘察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2、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勘察相关文件、资料,并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3、认真配合并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委托的人员或机构对本项目的监管、审核、审计等工作,并按甲方或相关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
8、时进行整改。4、负责办理勘察所需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手续及勘察工作用水、用电、用地及地方协调等各项费用。5、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甲方要求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全面负责。6、在勘察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保证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质量的合理化建议或相关措施,切实消除潜在质量安全隐患,确保第二水厂工程建设质量。7、在勘察成果提交后至第二水厂项目设计工作结束期间,委派专人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及专业服务工作,满足设计工作需要,确保设计工作质量。8、在质量保证期内,无偿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确保甲方需要。9、承担施工安全保卫责任,做好施工
9、期间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10、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古树名木(含文物保护)等保护工作,并承担发生的各项费用。11、按标准化施工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施工。12、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3、承担勘察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施工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4、对甲方有关本项目的各类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制、泄露、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1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
10、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如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勘察费外,还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乙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勘察费计 78000 元;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据实向乙方支付勘察费。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用的,每超过一日,按未支付勘察费用的千分之一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
11、每超过一日,按勘察费用的千分之一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5、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通知另一方,另一方不得就此追究责任。6、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并有责任尽一切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无法消终止或消除而导致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第十四条 其
12、它约定1、本项目质量保修期 1 年,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质保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一方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住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