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104537940252医院291403105656888756120484公立医院127081229744552384631146民营医院164321875912336371489338医院中:三级医院2232234022137182359911二级医院7944842223028872450707一级医院9282100505178375849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65189330241441940152852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734652202689218358#政府办1803118014144837156855乡镇卫生院367953655112238911292076
2、363483608312109421277665村卫生室638763632057-诊所(医务室)20140821157215416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8661989624722826257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13457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21312004004840833妇幼保健机构30633077206538221136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862992其他机构287026733241028670注:#系其中数。以下各表同。(二)床位数。2017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94.0万张,其中:医院612.0万张(占77.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2.9万张(占19.3%)。医院中,公立
3、医院床位占75.7%,民营医院床位占24.3%。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53.0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43.1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8.7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6年5.37张增加到2017年5.72张。(三)卫生人员总数。2017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174.9万人,比上年增加57.6万人(增长5.2%)。2017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898.8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6.9万人,其他技术人员45.1万人,管理人员50.9万人,工勤技能人员83.2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39.0万人,注册护士380.4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3
4、.4万人(增长5.9%)。(见表2)2017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697.7万人(占59.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82.6万人(占32.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2万人(占7.3%)。与上年比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总数增加1556人。(见表3)2017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34.0%,大专占39.1%,中专占25.1%,高中及以下占1.8%;技术职务(聘)结构:高级(主任及副主任级)占7.8%、中级(主治及主管)占20.5%、初级(师、士级)占61.4%、待聘占10.3%。201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4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7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
5、.82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28人。表2全国卫生人员数卫生人员总数(万人)1117.31174.9卫生技术人员845.4898.8#执业(助理)医师319.1339.0#执业医师265.1282.9注册护士350.7380.4药师(士)43.945.3技师(士)48.1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0.096.9其他技术人员42.645.1管理人员48.350.9工勤技能人员80.983.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2.312.44每万人口全科医生(人)1.511.8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2.542.74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6.316.28卫生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公务员中取得
6、“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下表同。表3全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人员数654.2697.7541.5578.5534.0554.9449.1468.5120.3142.892.4110.0368.3382.6235.4250.552.255.544.647.4132.1136.0111.6115.187.187.264.666.219.219.114.28.28.36.87.87.43.83.7(四)卫生总费用。据初步推算,201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51598.8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5517.3亿元(占30.1%),社会卫生支出21206.8亿元(占41.1%),个人卫生支出
7、14874.8亿元(占28.8%)。人均卫生总费用3712.2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2%。(见表4)表4全国卫生总费用卫生总费用(亿元)46344.951598.8政府卫生支出13910.315517.3社会卫生支出19096.721206.8个人卫生现金支出13337.914874.8卫生总费用构成(%)30.030.141.241.128.8卫生总费用占GDP(%)6.2人均卫生费用(元)3351.73712.22017年系初步推算数。二、医疗服务一)门诊和住院量。2017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1.8亿人次,比上年增加2.5亿人次(增长3.2%)。2017年居民到医
8、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9次。2017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4.4亿人次(占42.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3亿人次(占54.2),其他医疗机构3.1亿人次(占3.8)。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7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0.6亿人次。2017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9.5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5.8%),民营医院4.9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4.2%)。(见表5)2017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18.8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8亿人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3.0%,所占比重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表5全国医疗服务工作量诊疗人次
9、数(亿人次)入院人数(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合计79.381.8227282443632.734.4175281891528.529.514750155954.24.92777332116.317.376868396二级医院12.212.775708006一级医院2.21039116943.744.3416544502.93.110351071合计中:非公医疗卫生机构17.618.4285234012017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24436万人,比上年增加1708万人(增长7.5%),年住院率为17.6%。2017年入院人数中,医院18915万人(占77.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50万人(占18.2),其他医疗机构1071万人(占4.4)。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1387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285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增加36万人。2017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5595万人(占医院总数的82.4%),民营医院3321万人(占医院总数的17.6%)。(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2017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1人次和住院2.6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6人次和住院2.6床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见表6)表6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医师日均担负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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