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贷联动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投资机构)乙方:(银行机构)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融资畅通工程的意见(苏委办发【2019】107 号)及其实施细则,探索股权投资机构和银行机构投贷联动合作模式,更好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的综合融资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一、 合作目标通过双方的合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苏州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二、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通过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苏州股权融资服务平台建立合作机制。甲方在获得已投资企业授权后通过苏州股权融资服务平台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给乙方。乙方视实际情况向甲方通过苏州股权融资服务平台推送的已投资企业
2、匹配贷款支持。三、 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长期/_年(从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止)。四、 其他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保守在本协议签订、履行及争议解决过程中所知悉或产生的对方尚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内部决策信息、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未经双方当事人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下属单位和人员均不得将在合作过程中产生或者知悉的上述内容用于本协议或具体项目协议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的变更、终止或解除而受到影响。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9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