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探矿权保留申请登记书(样式见附件);2、保留区块范围图;3、原勘查许可证(原件);4、工商营业执照(扫描);股份组成说明;5、首次申请保留的,还应提交:(1)勘查项目完成报告或可供作为开采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2)勘查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的会计报表;(3)储量评审意见及备案文件;(4)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5)地质资料汇交证明;6、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五、办理程序及时限1、主办处室:矿管处2、协办处室:资源处、地勘处3、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20个工作日(需会审的为30个工作日)内,通过会签(审)方式做出同意或不同意探矿权保留登记的决定,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探矿权统一配号及资料补正时
2、间不计算期限。4、办理程序(1)申请受理。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申报的资料,并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申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在报件申请登记表上签收后向申请人发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报件受理凭证,提出拟办意见,将申请资料转送相关处室会签。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2)处室会签。各有关处室在收到报件资料后,按照各自的职责,在4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工作,并将会签意见交主办处室汇总。(3)综合审查汇总。处室会签无异议的,主办处室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审核、复核意见并呈分管厅领导签批。处室会签有异议的,实行集中会审,运行程序和时限要求与划定勘查作
3、业区范围会审相同。其中,通过会审的,主办处室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审核、复核意见并呈分管厅领导签批;未通过会审,予以退件,由政务大厅出具退回登记申请材料通知书,退回申请人。(4)统一配号。分管厅领导签批后,由主办处室通过互联网将登记数据报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取得探矿权统一编号。(5)结果通知。对完成探矿权统一配号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由主办处室出具领取矿产勘查许可证的通知,交政务大厅送达申请人;对未能取得统一配号的项目,予以退件,由主办处室出具退回登记申请材料通知书转政务大厅退回申请人。(6)颁发矿产勘查许可证。探矿权申请人凭领取矿产勘查许可证的通知,缴纳探矿权登记有关规费,领取缴费发
4、票;政务大厅审验缴费发票后,通知主办处室发送矿产勘查许可证印发信息;政务大厅根据主办处室发送的信息印矿产勘查许可证,同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领取矿产勘查许可证,并将探矿权申请人的领取矿产勘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转主办处室备案。六、收费事项(一)探矿权登记费标准:对受理的每个探矿权申请项目收取登记费100元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号)(二)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依据:矿产资源
5、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七、公告保留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后,在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的网站上公告探矿权保留登记情况;主办处室将探矿权保留登记材料交政务大厅转发给项目所在的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流程图探矿权保留审批流程图探矿权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退回转交有关处室会签 处室会签有异议的 处室会签 无异议的 未通过会审的 不能配号的 附件收到申请顺序号 勘查许可证号 收到申请时间 发 证 时 间 探矿权 变 更 延 续 申请登记书 保 留项目名称 原项目名称 原勘查许可证号 申 请 人 (签章) 勘查单位 (签章) 勘查单位资格证号 填表时间 填 表 说 明探矿权变化过程:
6、指自探矿权首次设立至目前的历次变化情况。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指原项目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本次申请类型:以在( )中划“”选择本次探矿权申请属于变更、延续还是保留。其次数应按变更、延续或保留的次数各自分别计算。变更内容:申请探矿权变更的填写此栏。应填写探矿权变更的情形。包括:扩大或缩小勘查区范围、改变勘查工作对象、转让探矿权、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地址等。申请理由:指申请探矿权变更、延续或保留的原因说明。保留期限:由审批机关填写。探矿权首次设立情况设立时间勘查许可证号探矿权变化过程有效期限变化原因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类型本次申请变更( )第 次变更变更内容延续( )第 次延续保留(
7、)第 次保留申请理由勘查矿种勘查阶段项目性质地理位置基本区块 个1/4区块个小区块总面积km2申请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个月计 划 勘 查 投 入 ( 万 元 )勘查年度第 勘查年度总 计资 金(万元)资金来源中 央地 方企 业外 商个 人其 它合 计申 请 人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联系人开户银行帐 号探矿权价款处置方式工作任务及主要目的工作人员配备主要实物工作量勘查范围示意图及拐点经纬度极值坐标:东经 至 ,北纬 至县国土资源局核实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市(州)复审批机关保留期限 年 月 至 年 月形成会审纪要立卷归档矿管处审查、审核、复核,起草通知书;主管厅长签发省内国有地勘单位申请属于申报在先、无偿出让探矿权印制划定勘查作业区范围通知书政务大厅送达申请人厅会审会审议矿管处汇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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