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改善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二、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三、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处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四、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处落实,检查执行情况。五、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其有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六、负责定期主持召开本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七、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
2、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八、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治措施,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九、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项。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生产工作,对矿长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三、具体负责组织制定生产方面的有关质量管理,安全规章制度,保证落实。四、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安排、检查,总结工作,同时安排、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五、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3、六、深入井下,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七、抓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八、保证均衡生产,保证正常接续。九、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分管范围内安全问题,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汇报。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亲临现场指挥组织事故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矿长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二、贯彻“五同时”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三、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四、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
4、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五、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六、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七、具体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八、定期召开专业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分管范围的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矿长和分管矿长领导下,对全矿的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是全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行。三、负责编制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四、组织本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五、定
5、期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检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六、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系统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七、组织机电、运输事故的检修和恢复工作,并提出防范措施、督促落实。八、深入现场、检查机电、运输设备运行情况。九、具体负责制定落实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组织落实。十、负责对机电、运输事故的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督处落实。十一、负责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机电、运输设备保护和测试管理工作。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对全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二、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程。三、在职权范围内履行
6、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上可行。四、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五、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责,定期分析、研究本矿“一通三防”工作。制定技术措施,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六、针对存在的危害,具体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七、具体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八、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协助矿长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九、定期召开工程技术人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机电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7、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二、负责井上、下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三、负责井上、下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对重大隐患事故的分析,制订措施,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并向领导汇报。四、负责机电人员上班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对无证人员必须停止上岗,酒后不准安排其上岗工作。五、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负责设备检查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和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六、负责全队职工的劳动纪律的整顿,杜绝“三违”行为。七、对煤电站、局扇等安全保护设施必须保证齐全、完整。避免因“失爆”引起重大瓦斯、煤尘事故。通风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全井的通风设施管理
8、、瓦斯管理、煤尘的检查管理。二、负责对瓦检员业务素质和业务保安素质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工作。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并负责督促执行。四、负责井下瓦斯排放及措施的制定,按规定审批后组织实施。五、负责瓦检员按规程规定检查瓦斯。不准空班漏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六、负责对瓦检员(安全员)的安全区域分工,按规程的规定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七、负责井下各工作面的风量调配,达到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八、负责井下“一通三防”工作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九、负责瓦检员的瓦斯检查记录、牌板、日报小票的“三对照”检查工作。十、随时做好巷
9、道贯通的调风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安全员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二、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其它安全措施、规定、指令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分管区域的通风系统、设施和矿井避实路线。三、监督检查瓦检制度、放炮制度、敲帮问顶制度和作业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四、负责井下“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各项安全工作,发现隐患或事故预兆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督促和协助尽快解决。五、负责局扇的停、开和通风状况检查,遇到临时停风、停电、要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按规程要求设置、维护或拆除栅栏、警标。六、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发
10、现有造成事故的紧急危险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但事后向矿有关领导报告。七、发生灾变时,要查明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积极组织人员自救、撤退或抢险救灾。八、经常检查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是否安全、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领导报告。电钳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电钳工必须持证上岗,在矿分管的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检修工作负责,机电班长的全矿机电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对全矿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状态及完好情况负具体责任。二、电钳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小煤矿安全规程和电钳工操作规程的规定,经常对全矿的机运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对井下防爆设备、
11、矿井通风设备、绞车、钢丝绳做重点检查,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好合格。三、按电钳工包机制分工范围,对防护装置、保险装置、重要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消除各类隐患。四、电钳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爆设备入井制度,对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五、协助矿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向矿提供安全合理化建议,促进全矿安全工作。放炮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负责作业区域内井下爆破工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有关爆破的规定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二、负责雷管、炸药支领和清退,保证井上下用雷管、炸药运输和井下存放安全。三、井下爆破工具保管。保证爆破母线
12、、发爆器的安全性能。四、按规定制作引药、装药、敷设爆破母线、连接角线、连接角线与母线。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六、爆破前后洒水降尘,配合当班人员搞好综合防尘,对爆破防尘负有直接责任。七、爆破后,对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哑炮、残炮处理。八、爆破交接班要交清当班未爆破的炮眼和瞎炮、残炮情况。九、井下爆破工对违反“三大规程”的爆破负有直接责任。瓦斯检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分管区域内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检查和温度测定工作,对上述工作失误引起的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二、负责分管区域盲巷与密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和区域内通风设施完好状况的检查。三、负责悬挂、填写瓦斯牌板,填写瓦斯检
13、查记录。四、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巡检路线、次数、时间和间隔地点进行检查。不准出现漏检、假检、空班和空岗。六、爱护、保护瓦斯检查仪器,保证检查数字准确可靠。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熟记探放水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措施。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完成探放水任务。2、必须按照探放水作业规程进行业,认真作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加强支护。3、根据排水能力,采取有计划的放水,并做好清理杂物、清理水沟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4、在探、放水工作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
14、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5、放水时,必须通知下山或受水威胁的区域内的人员全员撤离。6、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7、保证探水方位和探眼深度符合规程规定。8、 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自已的业务素质。班(组)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按照要求,特制定班(组)长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一、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配合值班矿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大检查,认真组织本班(组)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文件及指令。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监控工作。二、掌握本班(组)工作面及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是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者和执行者,按照治理和监控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好本工作面及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及时反馈本班(组)的隐患,并做到监控到位。三、在本工作面及作业地点,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和作业地点,检查好安全情况,并向矿汇报,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现场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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