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4、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第6条 技术部门 1、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
2、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4、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并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5、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 6、参加工程的试装工作。 第7条 公司办公室 1、负责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参加新
3、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术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8、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
4、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0、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第8条 质量检验部门 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安全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 4、制定安
5、全技术规程,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5、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9条 供销、运输部门 1、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 4、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
6、后方可发货。 5、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6、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 7、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 第10条 财务部门 1、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3、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11条 人力资源部门 1、组织对职工和有关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2、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
7、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3、各种内部培训必须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4、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 5、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第三章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2 条 部门经理 1、各部门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
8、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第14条 技术和质检负责人 1、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
9、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第14条 车间主任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
10、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 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安全作业证 第15条 入厂教育。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
11、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科)级、班组(工段)级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第一级),由办公室组织,技术、生产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
12、合格,方可分配到各班组 。 3、班组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第16条 安全考核。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所
13、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单位)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17条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执行,车间安全员参加。 考核内容包括: 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18条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19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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