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中油化安2009163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精】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术语和定义4.1低压:交流额定电压在1kV及以下的电压.4.2高压:交流额定电压在1kV以上的电压.4.3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4.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4.5强电磁波源: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4.6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4.7工作接地: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4.8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
2、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4.9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4.10人工接地体: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4.11自然接地体: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4.12接地线: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4.13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4.14接地电阻: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4.15工频接地电阻:按
3、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4.16冲击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4.17电气连接: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4.18带电部分: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4.19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4.20触电(电击):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4.21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4.22间接接触:
4、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4.23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4.24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4.25隔离变压器: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电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4.26安全了变压器: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4.27代号4.27.
5、1DK-电源隔离开关;4.27.2H-照明器;4.27.3L1,L2,L3-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4.27.4M-电动机;4.27.5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4.27.6NPE-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4.27.7PE-保护零线,保护线;4.27.8RCD-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4.27.9T-变压器;4.27.10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4.27.11T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4.27.12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4.27.13P
6、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4.27.14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5组织与职责5.1安健环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5.2机械动力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负责外协检维修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5.3机电仪中心5.3.1负责公司内临时用电的审批。5.3.2负责接临时用电,负责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等。5.3.3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5.3.4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交底。5.3.5负责安排临时用电作业的监护人
7、,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和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作业违章时责令停止作业。5.3.6负责审核和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6管理要求6.1临时用电危害识别机电仪中心针对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及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采用定性、定量分析来核验临时用电作业的危险因素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危险、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将安全措施落实后填入MYH.03/BA.ZD.JL-05.33(0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并且由落实人员签字确认。6.2临时用电审批程序6.2.1厂内各生产中心(包括:机电仪中心各班组)需临时用电时,由临时用电单位签写:申请用电作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地点、用火作业许可证编号、用电
8、设备、用电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临时用电操作人、电工证号(机电仪中心签写)及用电量(外协人员计量时)向机电仪中心申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机电仪中心负责人审核,并监督实施。6.2.2外协的检维修施工单位申请临时用电时,由临时用电单位持作业任务单、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等材料向机电仪中心申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单位与机电仪中心共同落实、确认安全措施,机电仪中心审核后报机械动力部审核用电负荷,由机械动力部审核批准,用电单位要安装表计,用于电量结算。6.2.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审批后,由临时用电作业单位安排临时用电操作人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安装临时用电设施。6.2.4用
9、电生产中心班组长应向机电仪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现场安全措施的交底。6.2.5作业完毕后,临时用电作业班组应及时通知机电仪中心停电,机电仪中心负责拆除临时用电。6.3临时用电的基本要求6.3.1临时用电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6.3.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在靠近带电部分进行作业时应设监护人。6.3.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选择,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6.3.4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设计相应的防爆
10、等级要求,接线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6.3.5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软导线或电缆,不得有破皮、老化、漏电、绝缘裂纹等现象。电缆线路应考虑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6.3.6有自备电源的施工、检维修单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生产电网电源。6.3.7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m,穿越道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架空措施。6.3.8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编号,要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现场临时用电盘、箱要
11、加销保护,由现场用电负责人保管钥匙。6.3.9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露出开关应装在特别箱闸内,在防爆生产区域和甲醇罐区,必须使用防爆开关。6.3.10机电仪中心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6.3.11机电仪中心应每天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机电仪中心应紧急停电处理。6.3.12正式运行电源至总配电箱供电由机电仪中心负责管理,临时用电线盘、电缆、临时照明灯等材料由各中心负责管理,临时接线时由各中心负责提供并保证完好。6.3.13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临时用电单位不得随
12、意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机电仪中心应立即停止供电,并上报机械动力部进行严肃处理。6.3.14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用电应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或15mA,0.1S),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6.3.15禁止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线(电缆)。6.3.16临时用电须使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伏的绝缘电缆,且绝缘良好无损,接头包扎绝缘牢固。临时用电配电
13、箱必须安装牢固,其附近不得堆放杂物。盘内保护措施、设施完好,确保无短路、接地现象。6.3.17临时用电设施对电压在110伏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6.3.18临时用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电气设备。6.4架设临时线路的要求6.4.1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用电杆或沿墙架设应采用合格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m。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
14、距离应在0.3m以上。6.4.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6.4.3电源线路不得拖拉在地面上或接近热源。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和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缆(线),必须用绝缘杆支撑,避开有爆炸危险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电线通过马路及易被损坏处应加设钢质套管保护。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和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一定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潮湿、污染的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6.5施工机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用电管理6.5.1用电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机电仪中心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方能使用,不合格的机具严禁使用。施工机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机械办理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6.5.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上的技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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