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了有什么用?第一章第一章 土地法学概论土地法学概论 n土地的内涵和法学特征土地的内涵和法学特征n土地法和土地法学的概念及特征土地法和土地法学的概念及特征 n土地法学学习指南土地法学学习指南l【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理解土地的法学内涵与理解土地的法学内涵与特征;掌握土地法和土地法学的基本概念。特征;l【教学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及难点】土地法的含义、土地法土地法的含义、土地法的调整对象的调整对象l【教学方法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讨论和课后阅读。一、土地的内涵一、土地的内涵(一)土地的概念(一)土地的概念1 1不同学科是不同的不同学科是
2、不同的u自然地理学观点自然地理学观点u土地规划学观点土地规划学观点u土地经济学观点土地经济学观点u西方经济学观点西方经济学观点u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定义u法学的观点法学的观点 2.从土地管理的角度,土地定义为:u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它要素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含结果。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义:土地是综合体土地是综合体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土地是地球表面具有固定位置的
3、土地是地球表面具有固定位置的空间客体空间客体土地是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土地是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土地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土地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结果 3 3立法层面的土地内涵立法层面的土地内涵u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的范围进行了界中对土地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将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定,将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利用地。u从立法角度理解,土地一般是指地球陆地从立法角度理解,土地一般是指地球陆地表层,即:表层,即:一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国领土范围内的陆地、内陆陆地、内陆水域、滩涂、岛屿等水域、滩涂、岛屿等一切土地一切土地。u原因:原因:对土地资源制定特殊的法律制度加对
4、土地资源制定特殊的法律制度加以保护;土地法属于国内法,应为国家领以保护;土地法属于国内法,应为国家领土范围内;从资源和资产属性对土地进行土范围内;从资源和资产属性对土地进行保护。保护。u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土地法中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土地法中所要讨论的土地应是指地球表层所要讨论的土地应是指地球表层国家能够控制,人们能够利用的国家能够控制,人们能够利用的具有财产性质的陆地部分。具有财产性质的陆地部分。u但法律对土地的空间范围和组成成分的具体界定还有待于完善。一是土地空间界定的问题二是土地组成部分和地上定着物的界定问题 (二)土地的特征(二)土地的特征 1 1土地的自然特征土地的自然特征 l非人力所能
5、创造的非人力所能创造的自然资源;自然资源;l面积有限;面积有限;l位置具有固定性;位置具有固定性;l土地永续利用的相土地永续利用的相对性;对性;l土地质量的差异性土地质量的差异性。2.2.土地的经济特性土地的经济特性l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l土地用途的多样性土地用途的多样性l土地用途变更的困难性土地用途变更的困难性l土地增值性土地增值性l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 3.3.土地的法律特征土地的法律特征l重要的不动产重要的不动产l稳定土地关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稳定土地关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法权益l办理土地权属或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土地权属或变更登记手续二、土
6、地法的概念和特征二、土地法的概念和特征(一)土地法的概念(一)土地法的概念土地的规划、管理、土地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监督保护、利用、监督过程所发生过程所发生 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各种社会关系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理解(二)理解1 1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范强制性强制性2 2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关系 社会、经济、社会、经济、环境各个方面环境各个方面 3 3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各种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技术规则规章、具
7、体技术规则(三)土地法的特征(三)土地法的特征u一般特征: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一般特征: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u自身特性:自身特性:l1 1、兼有不同规范的特征、兼有不同规范的特征行政法规范和财产法规范、实体法规行政法规范和财产法规范、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强制性规范与任意范和程序法规范、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性规范。l2.2.调整复杂的人地关系调整复杂的人地关系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来规范人与土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来规范人与土地的关系;地的关系;涉及的范围具有广泛性;实施方式具有科学技术性。(四)土地法的调整对象(四)土地法的调整对象u 调整对象调整对象l土地关系:土地关系:国家、个人、
8、组织之间国家、个人、组织之间u调整方法:调整方法:行政、经济、法律行政、经济、法律 l在调整土地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方式和手在调整土地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方式和手 段,包括段,包括行政调整方法和民事调整方法。行政调整方法和民事调整方法。其显著特征是:这种调整方法是国家制定其显著特征是:这种调整方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五)调整类型(五)调整类型u按照土地的双重属性将土地法调整的土按照土地的双重属性将土地法调整的土地关系划分为地关系划分为两种类型:两种类型:1.1.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的土地财产法律关系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的土地财产法律关系l国家地政
9、部门、个人、组织相互之间就国家地政部门、个人、组织相互之间就土地开发、利用、交易所发生的财产性土地开发、利用、交易所发生的财产性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如土地承包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使用如土地承包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使用权的义务关系等。权的义务关系等。权利义务权利义务对等对等2 2、纵向的土地资源管理关系、纵向的土地资源管理关系 l国家地政部门在依法履行土地管国家地政部门在依法履行土地管理监督职责时与个人、组织之间理监督职责时与个人、组织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发生的社会关系 如: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土如: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土地用途管制关系等,属于管理地用途管制关系等,属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行政法律者与被
10、管理者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关系。权利义务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对等 (六)土地法的基本原则(六)土地法的基本原则u土地公有原则土地公有原则u统一管理原则统一管理原则u有偿使用原则有偿使用原则u保护土地财产权原则保护土地财产权原则u合理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 三、土地法学的概念和特征三、土地法学的概念和特征(一)土地法学的概念(一)土地法学的概念u土地法学土地法学是以研究土地法的制定、解释、阐述、是以研究土地法的制定、解释、阐述、评价、应用于调整人地之间法律关系的一门学评价、应用于调整人地之间法律关系的一门学科。也是土地管理实际工作中普遍应用的一门科。也是土地管理实际工作中普遍应用的一门专门学问专门学问
11、。u土地法学在没有独立成为一门部门学科之前土地法学在没有独立成为一门部门学科之前在在法学领域属于经济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法学领域属于经济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u土地法学土地法学是我国新兴土地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是我国新兴土地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一门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边是一门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缘学科,涉及涉及民法(特别是物权法)、经济法、民法(特别是物权法)、经济法、商法、行政法等又具有综合性。商法、行政法等又具有综合性。l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现代国家中仅次于宪法的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12、称。是现代国家中仅次于宪法的基本部门法之一,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基本部门法之一,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承法等 。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它们之间既有紧律,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它们之间既有紧密联系,也有一定区别。密联系,也有一定区别。民法的违法责任的形式和制裁手段以恢复和补偿为民法的违法责任的形式和制裁手段以恢复和补偿为基本目的,一般不具有惩罚性质,如排除妨害,返基本目的,一般不具有惩罚性质
13、,如排除妨害,返还财产。还财产。l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公司法公司法、合同法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会计法会计法、税税法法等。等。u商法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与民法、经济法既有紧密联系,也有一商法与民法、经济法既有紧密联系,也有一定区别。定区别。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对商法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对商法具有领导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具有补具有领导指导的意义
14、,而商法对民法具有补充、变更、限制的作用。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充、变更、限制的作用。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导性别主要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导性原则,经济法则强调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的原则,经济法则强调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的介入,并以国家政策为主导。介入,并以国家政策为主导。u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基于行政关系是调整行政关系和基于行政关系而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而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二)土地法学的研究的目的和对象(二)土地法学的研究的目的和对象u土地法学土地法学着重研究、观察、探讨土地法律关系中普遍着重研究、观察、探讨土地法律关系中普遍
15、的、抽象的、基本的理论、原则和问题的、抽象的、基本的理论、原则和问题。u土地法学土地法学研究的目的研究的目的是要研究、认识土地本身的不可是要研究、认识土地本身的不可任意任意交交易的基本特性。易的基本特性。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土地利用开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土地利用开发等过程,避免发等过程,避免人的行为对土地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人的行为对土地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使人的行为与土地自然特性的魅力相统一使人的行为与土地自然特性的魅力相统一,确保土地确保土地资源的资源的节约、集约、合理、高效利用。节约、集约、合理、高效利用。u土地法学是以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土地法学是以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一
16、门学科。一门学科。土地法学研究对象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土地法学研究对象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人地人地关系关系。但这种人地关系是。但这种人地关系是指人在保护土地资源和利用指人在保护土地资源和利用土地资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土地资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三)土地法学与土地法(三)土地法学与土地法u 土地法学与土地法有联系、但有区别:土地法学与土地法有联系、但有区别:土地法属于法律的范畴土地法属于法律的范畴,是一系列调整土地关系的是一系列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土地法的任务是调整土地关系,保证土地的合理利土地法的任务是调整土地关系,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保护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组织的合法的土地用,保护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组织的合法的土地权益,保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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