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了坚持工程建设程序来保证工程质量。一、质量验收规范修订的背景返回(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改革(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改革 1 1、突出强制性条文。、突出强制性条文。2 2、体现标准体系的作用。、体现标准体系的作用。3 3、充分发挥企业标准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标准的作用。(四)标准定额司为标准编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四)标准定额司为标准编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1 1、总体设想。、总体设想。“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改的改革设想。革设想。2 2、之间应协调一致,同一对象只能制订一个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同一对象只能制订一个标准。3
2、3、制要结合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方针政策,质量责任和要示深度,、制要结合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方针政策,质量责任和要示深度,改进和完善各项质量指标。改进和完善各项质量指标。4 4、验收规范只设一个质量指标,将工程安全、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验收规范只设一个质量指标,将工程安全、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质量的指标重点突出,并具体量化,规定验收方法和检测手段;同时结质量的指标重点突出,并具体量化,规定验收方法和检测手段;同时结合工程质量特点,注重工程质量全过程的控制。合工程质量特点,注重工程质量全过程的控制。返回 5 5、加强工程的基本试验和施工试验工作。、加强工程的基本试验和施工试验工作。6 6、加强措施的配
3、套。质量验收规范要与有关行政措施配套;要与本、加强措施的配套。要与本系列规范协调,也要与设计规范协调等。系列规范协调,也要与设计规范协调等。返回二、质量验收规范修订的重点1 1、贯彻落实、贯彻落实“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编制思路。的编制思路。验评分离。将原施工规范的工艺和验收分开,将原验评标准的验验评分离。将原施工规范的工艺和验收分开,将原验评标准的验收与评定分开,将两个规范中的验收内容合并为将修订的验收规范。收与评定分开,将两个规范中的验收内容合并为将修订的验收规范。强化验收。将验收规范列为强制性标准,只设一个合格质量等级、强化验收。
4、将验收规范列为强制性标准,只设一个合格质量等级、强化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增加了检测项目。强化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增加了检测项目。完善手段。完善材料设备的检测,改进施工过程的检测,开发竣完善手段。完善材料设备的检测,改进施工过程的检测,开发竣工工程抽测项目。工工程抽测项目。过程控制。建立过程控制制度,生产控制、合格控制、竣工控制。返回 2、体现条例的管理内容。第三章的设置及其条文;每章中又增加了一般规定;第四章质量验收的划分;第六章验收程序和组织;以及整个验收过程都体现了管理的内容。3、标准水平的确定。验收规范编制是在原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可原为有优良质量等级,现在又不能降低现行标准
5、、规范的水平。而验收规范的质量指标又取消了合格70%,优良90%达到允许偏差的规定,各项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修订后的验收规范,会达到行业管理的先进水平,而不是以往的平均先进水平。4、明确验收规范的服务对象。施工单位必须达到“验收规范”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验收规范”要求验收。也是参与建设单位各方应尽责任和政府质量监督,以及解决工程质量纠纷的依据。返回 5 5、质量验收规范支撑体系、质量验收规范支撑体系 新的质量验收规范,将对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大的影响。质量验收规新的质量验收规范,将对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大的影响。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见图一。范支持体系,见图一。图一 工
6、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撑体系标意图返回工法工艺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企业标准基本试验方法标准现场检测方法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建筑工程优良工程验评标准评优标准统一标准及各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6 6、标准本身修改的重点、标准本身修改的重点 (1 1)增加了子分部、子单位工程划分、检验批的提出。)增加了子分部、子单位工程划分、检验批的提出。(2 2)检验批只设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两个质量项目。)检验批只设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两个质量项目。(3 3)增加分部工程的资料验收、安全功能抽测和观感评定。)增加分部工程的资料验收、安全功能抽测和观感评定。(4 4)增加了单位工程的安全功能抽测。)增加了单位
7、工程的安全功能抽测。(5 5)落实终身质量责任制。)落实终身质量责任制。(6 6)不合格处理的规定更明确了。)不合格处理的规定更明确了。(7 7)增加了一些施工过程项目的验收。如:)增加了一些施工过程项目的验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工程。(8 8)抽样方案的提出。)抽样方案的提出。(9 9)在施工单位的自检的基础上验收。)在施工单位的自检的基础上验收。返回三、统一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统一标准共分六章。统一标准共分六章。2727条、条、1717个术语和个术语和7 7个附录。并有个附录。并有6 6条强制性条文。条强制性条文。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主要内容是制订本标准的宗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编
8、制依据及有主要内容是制订本标准的宗旨;本标准编制依据及有关标准的关系。关标准的关系。1.0.1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1.0.2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1.0.3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
9、、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使用。第二章第二章 术术 语语 列出了本标准系列常用术语列出了本标准系列常用术语1717个。只适用本系列规范。个。返回 第三章第三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质量控制度;控制点;列出了验收过程中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要求,质量控制度;列出了验收过程中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要求,以保证验收的质量;提出了抽样方案的建议。以保证验收的质量;3.0.1 3.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10、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 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3.0.2 3.0.2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
11、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认可。2.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3.3.相关各专业工种这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相关各专业工种这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返回3.0.3 3.0.3 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1.建筑工程施工质
12、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文件。6.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13、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返回3.0.4 3.0.4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
14、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1.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计数等抽样方案。2.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3.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4.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方案。5.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3.0.5 3.0.5 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和使用方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风险(或漏判概率)可按下列规定采取:可按下列规定采取:1.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 和和 均不宜超过均不宜超过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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