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要有间接原因主要有6 6个方面:一是土方堆放不当。个方面:二是开挖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基坑违反相关规定。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挖基坑。三是监理不到位。监理方对建设相关技术要求开挖基坑。监理方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对施工现方、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四是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管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
2、施工工期;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总包单位未予以及时制止。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总包单位未予以及时制止。施工方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六是围护桩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六是围护桩施工不规范。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施工不规范。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速度快于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速度快于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官方回应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第一次堆土施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第一次堆土施工发生在半年前,堆土距离楼房约工发生在半年前,堆土距离楼房约2020米,离防汛米,离防汛墙墙1010米,高米,高
3、3 3到到4 4米。第二次堆土施工发生在米。第二次堆土施工发生在6 6月月下旬。下旬。6 6月月20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楼房北侧,堆土在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楼房北侧,堆土在6 6天内即天内即高达高达1010米。第二次堆土是造成楼房倒覆的主要原米。第二次堆土是造成楼房倒覆的主要原因。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因。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30003000吨左吨左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空面,导致楼房产生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厘米左右的位
4、移,对PHCPHC桩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事故善后抢险施工队正在集中精力清理现场的土方,回填基坑,消除隐患,还将对其余的10栋楼以及沿线的防汛墙,周边居民的房屋、管线等进行不间断的监测。权威部门也已经进行了一个前期的检测,对周边发生事故的周边小区,道路还有地下的煤气管道,电缆水管检查,确认是否出现渗透,断裂,移位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完全符合安全的标准,发生再次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小。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与处罚 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对6家单位进行处罚。监理单位光
5、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吊销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与处罚 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其中对梅都房
6、地产规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对众欣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 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有关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有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等7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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