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商事能力:商事主体在商法上的商事行为能力和商事权利能力的统称 取得营业执照之日取得营业执照之日 个人经营 经营者本人 家庭经营 主持经营者l登记的主要项目:字号名称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从业人数 资金数额 组成形式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 l?思考l 流动摊点、地摊的存在,我们如何去看待?l注意:1、变更主要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2、个人经营的改变经营者,重新申请登记;家庭经营的,申请变更登记l商事权利: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正当的经营活动,超越经营范围或者违反经营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除法律、
2、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个体工商户收取费用,个体工商户有权拒付l商事义务:从事合法正当经营 认真保管营业执照,遗失应报告并挂失 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或伪造 不得冒领国有、集体营业执照,也不得挂靠经营 因故停业,应报告,暂时交回营业执照 终止营业,须进行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因经营的原因可以办理歇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交存营业执照,交存日期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的,缴销营业执照 l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经营:以个人全部财产 家庭经营:以家庭全部财产l税务征收:个体工商户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l2、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投资人 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l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同胞)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l例1,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 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有企业章程 D.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l合法的企业名称 厂、店、部、中心、工作室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l投资人出资 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4、 个人出资 家庭共有财产(注明)l(2)设立的形式要件 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l(3)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自行管理 委托或聘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l 委托或聘用的人员不得从事以下行为: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 转让给他人使用l(4)债务清偿责任和纳税义务 投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l所得纳税义务 投资者缴纳个人所
5、得税,不缴企业所得税l(5)解散和清算 原因: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l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2.3 合伙企业l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非法人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l一、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
6、业的设立的实质要件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实缴”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1)两个以上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l普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可以选择成为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性质自定)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l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l(2)有合伙人“认缴”或“实缴”的出资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权利出资,也可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许以劳务出资 合伙人
7、可以分期出资;出资期限在合伙协议中写明l(3)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无限连带责任 l清偿顺位: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 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l 无限:企业先以企业财产承担,企业财产不足承担的,普通合伙人以其他个人财产承担补充责任。l 连带:债权人要求合伙人承担责任时,可以不分先后顺序,要求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l例2,甲、乙、丙三个合伙人成立A普通合伙企业,A企业欠债权人B企业100万元,B企业要求A企业清偿时A企业的财产仅剩下60万元。请问,本案的债务清偿顺序?l解:(1)先以A企业财产60万元清偿 (2)不足清偿的40万元,B企业
8、有权要求普通合伙人甲、乙或丙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清偿 l例3,接上例,假定B企业在得到A企业财产清偿的60万后,就剩下的40万要求甲全额清偿,甲应该如何处理?甲应该向企业偿还40万元,然后根据损益分配规则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损益分配规则(对内)l分配规则(利润分配也如此)协议约定 协商 实缴出资比例 平均分担l例4,假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丙按4:3:3的比例承担各自债务清偿责任。因此甲应承担16万,乙和丙各自应承担12万元。l(4)名称 普通合伙企业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及“公司”l2、普通合伙企业的运营 全体普通合伙人共同执行 委托一个或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l合
9、伙人权利: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l合伙人的义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企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l特殊事项: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将合伙人除名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l3、所得税纳税义务 利润分配前不纳税 分配后按普
10、通合伙人的性质纳税 自然人 个人所得税 法 人 企业所得税l二、有限合伙企业 1、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l注意: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l2、债务清偿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l例5,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人成立A有限合伙企
11、业,其中甲、丙是普通合伙人,乙和丁是有限合伙人,A企业欠债权人B企业100万元,B企业要求A企业清偿时A企业的财产仅剩下60万元。(1)先以A企业的60万元财产清偿 (2)不足清偿的40万元,B企业无权要求乙和丁继续清偿,有权要求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l3、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营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l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l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
12、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l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4 商事公司 l公司法中规定的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l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者 股东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名称 长江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有限公司 不可上市l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每一股份代表一份表决权 所有者 股东l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l 公司股东只以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旦股东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这种责任即告解除 公司本身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l公司法人人格 当公司依法成立后,公
13、司获得法人资格,公司会有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属于公司法人,公司做出的行为是公司法人的行为,股东、代理人无权处置公司财产2.5 商事辅助人l1、代理人 委托代理关系 受被代理人(委托人)之托,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商事法律行为的主体 l代理关系要求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费 l2、居间人 向委托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由此领受报酬的商事主体居间商A公司地级市B公司村里订立合同 买买 办办l居间人活动完全独立,其取得报酬与否取决于委托人是否能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14、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l3、行纪人 以个人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并因此领受报酬的商事主体。l行纪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行纪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l行纪人与经销商的区别 行纪人为了委托人服务l例6,A酒厂为了扩大旗下一款新制药酒的销售,与甲、乙、丙分别订立了如下合同:(1)甲的经营场所地处较为偏远的小镇,A酒厂预期当地对该款药酒的需求量有限,与甲订立代理合同,由甲负责整个小镇的销售,代理合同约定药酒在当地的销售单价在50元至70元之间浮动,A酒厂按销售额的5%支付代理费 (2)乙公司
15、的经营地在外省的一线城市,市场需求较大,而乙公司在当地做过多年的烟酒销售,其销售渠道和实力在全省数一数二,该公司也看中了药酒这块市场,与A酒厂沟通想成为此款药酒在本省的独家经销商,A酒厂考虑到新药酒的市场需求可能预期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酒厂的产能也有限,不便于在该省全面铺开市场,于是同意与乙订立经销合同,价格由乙公司自行确定,但单价不得低于80元/瓶l(3)丙是本省下属二线城市的一个个体商户,由于资金有限,以前没有酒类销售的经验,但曾做过建材销售行业的销售,具有一定的销售推广能力。而该二线城市是本酒厂的重要销售市场,这次新款药酒的经销商和代理商已经选定,合同也明确了当地的经销商和代理商个数。于是丙提出与酒厂订立行纪合同,由其以自己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酒厂按销售额的6%支付报酬。行纪合同约定该款药酒的销售价格为70元/瓶。l l问题:(1)甲当年以60元/瓶的价格销售了10 200瓶,请问甲的代理收入是多少?(2)乙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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