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道路路及及排排水水排排污污管管道道工工程程质质量量保保修修书书GD3010GD3010 0 01 1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调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一、工工程程质质量量保保修修范范围围和和内内容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道路、排水排污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二、质质量量保保修修期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道
2、路工程为 1 年;2.排水排污管道安装工程为 1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三、质质量量保保修修责责任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四、保保修修费费用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五、其其他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