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村委会换届时档案移交制度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工作连续性,依法维护村级经济及全体村民的权益,特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移交制度。一、移交时间: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移交。二、移交的内容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婚姻档案、特殊门类载体档案(包括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三、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主持。四、档案移交手续 1各门类档案移交时,均需填制一式两份案卷目录和移交登记簿,双方签定后各保留一份。 2移交的各门类档案,必须符合标准。 3移交时,必须连同档案检索工具(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一并移交。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
2、的,由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加以改正。五、对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档案保管制度1、村级要有档案室和档案柜,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2、档案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光、防霉等工作。3、对形成的档案要分类、编号、排列入柜。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室内严禁吸烟,不许堆放杂物。 5、档案室应由专人管理,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6、档案收进和借出要及时登记,账目要与实物档案相符。7、档案人员变更,要严格交接手续。档案保密制度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抽取档案、资料。2、凡是在本村工作活动中
3、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均属保密范围。3、凡查阅属于保密的文件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村分管领导批准。4、查阅利用者不得在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5、查阅利用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摘抄档案。6、查阅涉及有关个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传播扩散。7、查阅利用者必须自觉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岗位纪律。2、钻研档案业务,提高业务水平。3、保障本村档案的完整与安全。4、按规定时间,收集、整理和管理档案,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号准确。5、及时上架排列,编制检索工具。6、做好保卫、保密和“八防”工作,杜绝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
4、事故的发生。7、档案人员因调整工作岗位,应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单。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村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2、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3、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销毁。4、档案鉴定小组成员应根据本村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销毁。5、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并报村委会领导批准,方能销毁。6、销毁时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利用制度1、查档前必须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2、档案一般不能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档案室,需经村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3、凡查阅村党组(支部)、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必须经村党组(支部)书记、村主任批准。4、查阅利用档案时,不许加减字,改变文件内容,更不得拆卷、抽页、涂画、撕扯。5、本村档案室一般不对外提供利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人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内容、经村委会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批准,方能提供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