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附 则71 总 则1.0.1 为规范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设区市及重点发展地区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其他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1.0.3 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范围,应当包括中心城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纳入中心城市市区统筹管理的县(市)、乡(镇)以及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区。1.0.4 编制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应当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可对远景发展提出设
2、想;近期建设规划应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致。1.0.5 编制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发展目标,合理调控城市空间资源,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0.6 编制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应当对涉及城市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1.0.7 编制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深入研究、多方案比较、科学决策。1.0.8 编制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除执行本导则外,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2 规划内容2.1
3、发展条件分析2.1.1区位条件分析。研究城市所处区位条件,分析中心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2.1.2 资源禀赋分析。综合分析评价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能源等城市长期发展的保障性资源和气候、植被、河流、风向等自然环境要素,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民俗民风等地方文化资源。2.1.3 经济发展水平分析。研究城市经济结构现状和存在问题,判断城市所处经济发展阶段,分析产业结构特征和发展优势。2.1.4 环境条件和资源承载力分析。研究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和环境约束限定条件,定量分析环境容量。2.2 发展目标与定位2.2.1 发展目标。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基础设施、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发展目标。2.
4、2.2 功能定位。从城市宏观发展背景、区域发展要素和自身发展条件出发,明确中心城市功能定位。2.2.3 规模预测。研究人口的分布和流动规律,评估中心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科学预测人口总量、构成情况及分布状况,合理确定用地总量。2.3 空间发展战略与布局2.3.1 空间发展战略。充分研究城镇化和城市空间拓展的历史规律,科学预测城市未来空间拓展方向和目标。充分考虑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市)、产业聚集区协调发展的要求,依据产业、交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各类空间要素的发展实际,科学制定空间发展战略。2.3.2 总体空间布局。统筹中心城区、周边县(市)和各类产业聚集区的空间布局,立足中心城市长远
5、发展,优化空间结构;整合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整理建设用地,留足中心城市发展空间。2.3.3 职能分工与等级结构。结合中心城区、周边县(市)和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的空间组织结构,合理确定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和建设标准。2.3.4 产业布局规划。立足城市产业优势和特色,与区域产业发展相协调,合理确定产业发展体系;统筹中心城区和各县(市)间的产业协作,统一安排各类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的空间布局。2.3.5 基础设施规划。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安排给排水、能源、信息化等各类基础设施在中心城区、周边县(市)和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的空间布局、配置标准和规模。2.3.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统筹中心城区、周
6、边县(市)和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的空间关系,合理确定教育、医疗、文体、福利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配置标准和规模。2.3.7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合理布局主要对外交通通道和交通设施,重点解决中心城区、周边县(市)和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做好内外交通体系的衔接。2.3.8 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探索构筑区域绿道网体系,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2.3.9 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设施规划。统筹安排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治和公共安全等各类设施的空间布局,制定公共安全保障措施。2.3.10 生态环境建设与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
7、生态环境和优化空间布局的综合要求,明确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研究提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划定原则和划定依据,明确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基本类型和控制要求。2.4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2.4.1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2.4.2 确定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合理布局居住、公共设施、工业、公共绿地等主要建设用地。2.4.3 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2.4.4 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2.4.5 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
8、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2.4.6 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2.5近期建设规划2.5.1 明确近期建设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确定控制和引导近期建设的原则和措施。2.5.2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确定近期建设重点、发展规模和发展区域。2.6实施措施2.6.1 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空间管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城市功能提升、制度保障等政策措施。2.6.2 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政策建议。3 规划成果3.0.1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3
9、.0.2 规划文本应以规范、简练、明确的条款格式,阐述、表达规划意图和目标。文本中应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等。3.0.3 规划文本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第一章 总则。说明规划编制的背景、指导思想、目标、原则、规划重点、规划范围与期限等内容。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定位。明确城市发展目标、定位城市职能、预测城市规模。第三章 空间发展战略与布局。明确中心城市发展战略与总体空间布局,统筹布局产业、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地系统、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设施,确定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和空间管制范围及控制要求。第四章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确定中心城区增长边界、用
10、地布局,提出综合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防灾体系等建设内容。第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重点、发展规模、建设时序及重点发展区域。第六章 规划实施措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政策建议。第七章 附则。3.0.4 规划图纸主要包括:区域位置分析图、空间布局现状图、空间布局规划图、产业布局规划图、综合交通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综合防灾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空间管制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中心城区现状图、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规划图、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图。4 附 则4.0.1 本导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4.0.2 本导则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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