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6KB ,
资源ID:1550769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55076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附属工程)).doc)为本站会员(b****2)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附属工程)).doc

1、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人:贵定县人民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对于2012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作如下补充,供双方共同遵守。一、补充施工工程概况1、贵定县人民医院附属工程(出入口车道毛石挡墙、1号道路、2号道路、广场、地下室出入口车道、室外排水沟等)。二、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要求2-1.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原施工合同执行。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2-2. 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将按此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监督管理。2-3.

2、乙方必须按国家现行安全法规进行施工,实行文明施工,要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造成施工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2-4.竣工日期:与门急诊综合楼同步完成。若甲方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要求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三、工程价款按市政2004定额计算四、结算依据4-1.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签证文件为依据计算工程量。4-2. 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的市场价调整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以甲、乙双方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准。4-3.主要建筑材料质量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甲方及现场

3、监理工程师认可。4-4.其他条款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五、付款方式5-1.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5-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期间民工工资的发放,否则由此造成的民工工资纠纷总是由乙方负责。六、竣工验收与结算6-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10天内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发包人审核办理结算手续。6-2. 具体竣工验收和结算程序参照原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七、保修责任7-1.本工程保修金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三(3%)暂留甲方;7-2. 乙方对本工程承担保修责任期限:两年7-4. 乙方竣工验收之日起为保修期起始日。一年后甲方将保修金返还乙方50%,两年后甲方将保修金返还乙方50% 。八、交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一式陆份。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责任认定及赔偿计算由双方协商确认,如协商不成,可向贵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履约责任10-1.本补充协议与原签订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规定的工程范围内若两者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10-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0-3.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方签章后生效。甲 方: 乙 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