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建筑业劳 动 合 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源丰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59号;本县办公地址:济南市济阳县汇阳幸福城五期项目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叶峰,联系电话:18253110890;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汇阳幸福城五期项目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17年08月01日起至汇阳幸福城
2、五期34-36号楼工程的(模板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水电安装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建筑工程的其它作业)分项完成止。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模板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水电安装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建筑工程的其它作业),工作地点为汇阳幸福城五期34-36号楼工地。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第四条 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每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五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
3、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因乙方工作忙碌,甲方每月按2000元/人支付乙方生活费,由乙方班组长负责发放至乙方手中,余额在乙方负责的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班组长与甲方的结算完成的当年年底付清。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17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