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各专业安排合理;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合理;项目设计计划安排合理的得2分;设计要点6设计思路明确,设计要点把握清楚的得6分;否则酌情减分。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合理的得2分;质量及质保体系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的管理体系,制度健全,目标明确的得3分;设计周期及保证措施设计周期47设计周期符合招标要求、各专业安排合理、衔接关系合适、计划图表编制正确4分;保证措施保障措施可行、合理得3分;设计负责人资历与经验5设计过类似规模工程(从规模、工作内容、合同额等方面比较)每项得0.5分,最多得3分;国家注册工程师得2分。设计人员素质设计班子各类人员配备、专业配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等情况酌情打分,满
2、分5分。技术装备各种设计仪器设备配置齐全的得2分;后续服务及现场服务服务方案合理,经济、措施齐全并有应急预案,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得5分,论述不全,措施不具体的酌情减分。企业资质与认证体系甲级设计资质得2分;乙级设计资质得1分;与设计项目有关的认证体系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0分。企业财务、资信最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每年得1.0分,最多得2.0分;银行资信证明良好的得1.0分;有AAA级证书的得1.0分。企业获奖证书获省级以上荣誉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3.0分。企业信誉近三年被省级、市级以上工商局评定为“重合同守信誉”的每年为2分,没有的不得分。设计工程业绩设计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由专家根据报送材料情况酌情打分,满分为7分商务报价35全部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对应的分值为35分,各投标人报价同基准价相比,每高2%减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比例计算),最低得10分,最高得35分,依此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合 计100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符合性评审标准2.1.1投标文件有效
4、性界定标准2.1.1.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2.1.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未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印鉴、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书中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数字或文字,有关部门难以确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
5、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而雷同的情况;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原因不能到达招标人账户的;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2.1.2形式评审标准:见符合性评审标准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审细则;3. 评标程序3.1符合性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
6、定的符合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细则规定的项目和
7、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沈阳建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7 沈阳建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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