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是指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11(六)存货1.存货的概念与核算科目设置存货是指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物资,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家具、用具、装具等。122.存货的取得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计价入账。133.存货的发出存货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144.存货的报废和毁损报废、毁损的存货,应当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相关存
2、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存货”科目。155.存货的盘盈和盘亏行政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16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一)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的概念与核算科目设置固定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2.固定资产的取得行政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其成本计价入账。1
3、83.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进行的系统分摊。194.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是指行政单位因各种原因而安排固定资产退出日常业务活动的固定资产终止确认行为。205.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21(二)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的概念与核算科目设置在建工程是指行政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等。222.建筑工程23243.设备安装行
4、政单位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购入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等科目。发生安装费用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做与以上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相同的会计分录。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交付使用设备的实际成本,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等科目。254.信息系统建设行政单位发生各项信息系统建设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等科目。信
5、息系统建设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交付使用信息系统的实际成本,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265.在建工程的毁损行政单位毁损的在建工程成本,应当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处理。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27(三)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的概念与核算科目设置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行政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282.无形资产的取得行政单位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计价入账。2930
6、3.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系统分摊。行政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314.无形资产的处置无形资产处置是指行政单位因各种原因而安排无形资产退出日常业务活动的无形资产终止确认行为。无形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出售、置换换出、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等。325.无形资产的核销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行政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33三、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概念与核算科目设置行政单位财产的处理包括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盘盈、盘亏,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行
7、政单位财产的处理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并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年终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34(二)现金短缺或溢余行政单位核对库存现金时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时,属于现金短缺的,应当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应当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如相应的处理。35(三)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行政单位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报经批准对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时,借记“经费支
8、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36(四)核销预付账款和无形资产行政单位将预付账款和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销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37(五)出售、置换换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政府储备物资3839(六)盘亏、毁损、报废各种实物资产行政单位将盘亏、毁损、报废的各种实物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处理
9、财产价值),处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的,还应当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科目。40(七)核销不能形成资产的在建工程成本行政单位将不能形成资产的在建工程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41(八)盘盈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实物资产行政单位将盘盈的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实物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借记“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予以处理
10、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及相关明细科目。42四、政府储备物资和公共基础设施(一)政府储备物资1.政府储备物资的概念与核算科目设置政府储备物资是指由行政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432.政府储备物资的取得行政单位取得政府储备物资时,应当按照其成本计价入账。443.政府储备物资的发出454.政府储备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行政单位管理的政府储备物资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政府储备物资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46(二)公共基础设施1.公共基础设施的概念与核算科目设置公共基础设
11、施是指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472.公共基础设施的取得行政单位公共基础设施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成本计价入账。483.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是指公共基础设施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进行的系统分摊。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行政单位按月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贷记“累计折旧-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科目。494.公共基础设施的后续支出行政单位发生
12、的与公共基础设施有关的后续支出,分以下情况处理:为增加公共基础设施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为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505.公共基础设施的处置行政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向其他单位移交、毁损、报废时,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51五、受托代理资产(一)受托代理资产的概念与核算科目设置受托代理资产是指行政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
13、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的物资等。52(二)受托转赠物资行政单位接受委托人委托需要转赠给受赠人的物资,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确定。5354(三)受托储存管理物资行政单位接受委托人委托储存管理的物资,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第二节 负债55一、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行政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及暂存款项、应付政府补贴款等。56(一)应缴财政款应缴财政款是指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
14、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等。5758(二)应缴税费应缴税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税法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行政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作为应缴税费核算。应缴税费应当在产生缴纳税费义务时确认。5960(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是指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616263(四)应付及暂存款项1.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是指行政单位因购买物资或服务、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64652.其他应
15、付款其他应付款是指行政单位除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政府补贴款、应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存款项。6667(五)应付政府补贴款应付政府补贴款是指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68二、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行政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是指行政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6970三、受托代理负债受托代理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接受委托,取得受托管理资产时形成的负债。第三节 净资产71一、财政拨款结转(一)财政拨款结转的概念与核算科目设置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财政拨款结转包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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