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8年4月18日改组为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价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9月24日在上海证交所上市。本公司经营情况为:年产铁合金能力10万吨,可生产20多个铁合金系列品种,是全国同行业中生产品种最多的企业之一,目前正向高科技企业转型。二、四川川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召开二、四川川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召开2000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01年1月10日,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陈宽金先生主持了会议,主要审议和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1.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君
2、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6035.05万元,税后利润12315.29万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31.53万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615.76 万元;提取15%任意公积金I847.29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利润,2712.56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333.27万元。董事会提议以2000年总股本241380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75 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总计利润支出总额为9051.76万元。剩余2281.51万元结转下年度。(24138029*0.75+24138029*3*1=9051.76)2.2.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
3、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00年末有资本公积金8598.64万元,董事会提议本次按2000年总股本 241380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股份3股。总计转增7241.41万元(24138029*3*1),剩余资本公积金1357.23万元结转下年度。以上预案表决结果需提交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3.预计公司预计公司2001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在2001年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公司下一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10%;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的分配比例约为10%;分配可采用派现形式,现金股息约占股利分配的约为50%。三、川江控股股份有
4、限公司三、川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0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1年2月15日上午公司召开第13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6人,由代表股份14468.5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94%。6名董事、三名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宽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逐一表决通过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1.1.以以100%100%赞成票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票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6035.05万元,税后利润12315.29万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31.53万元,提取5%法
5、定公益金615.76 万元;提取15%任意公积金1847.29万元,加上年结转利润2712.56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333.27万元。公司决定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24I380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75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共计利润支出总额为9051.76万元。2.2.以以100%100%赞成票通过了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赞成票通过了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截止到2000年12月31日公司有资本公积金8598.64万元,公司决定本次按2000年 12月31日总股本241380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股份3股。总计转配 7241.41万元,
6、剩余资本公积金1357.23万元结转下年度。3.3.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20012001年申请配股的预案年申请配股的预案 以96%赞成票通过配股比例和本次配售股份的总额、本次配股以公司2000年12月31 日总股本241380290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股总额为 72414087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股份39287433股,其他法人股股东可配股份 4112790股,社会公众股可配股份29013864股。4.4.以以100%100%赞成票通过赞成票通过配股价格及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配股价格及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本次配股价格拟定为每股人民币1117元
7、,确定依据如下:(1)配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2000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3)参照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4)与主承销商充分协商一致的原则。四、四、川江控股关于实施派发股利股份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川江控股关于实施派发股利股份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股本公告根据2001年2月15日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1.1.派发股利、股份方案派发股利、股份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0年总股本241380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股利现金
8、0.75元(含税),每10股派发股份3股,总计利润支出总额为9051.76万元。剩余 2281.51万元结转下年度。2.2.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0年总股本241380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股份3股。总计转增7241.41万元,剩余资本公积金1357.23万元结转下年度。3.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及上市交易日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及上市交易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29日.除权及上市交易日:2001年3月30日。4.股利股份派发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利股份派发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对象的对象.截止到截止到2001年年3月月29日下午上海
9、证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5.具体操作办法具体操作办法 股利派发办法:(1)每10股派发股利税前0.75元,税后0.60元。股利发放日:2001年4月4日。(2)社会公众股东之股利款:每10股派发的股利现金0.75元(含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0.15元),股利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发放,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到各股东账户。(3)国有法人股和其他法人股的派现红利款由公司按其指定的账户直接划入给各法人股东。派发股份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办法:本次派
10、发股份和转增股本的股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目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6.本次派发股份和转增股份后的股本结构本次派发股份和转增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单位单位:股股)(保留小数保留小数2位位)派发股份和 本次派 本次转 派发股份和 占总股 转增股本前 发股份 增股本 转增股本后 本比例%国有法人股 130958110 39287433 39287433 209532976 54.25 法人股 13709300 4112790 4112790 21934880 5.68 公众股 96712880 29013864 29013864 154740608 40
11、.07 合计 241380290 72414087 72414087 386208464 100.00 7.本次派发股利、红利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本次派发股利、红利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2000年年度每度每 股净收益为股净收益为0.318元,元,每股净收益每股净收益=(税后净收益(税后净收益-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息)发行在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元外普通股股数(元/股)股)。一、一、营业收入收入收入分配收入分配营业收入分配收入分配减:营业成本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费营业税费销售费用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 二、营业利润二、营业利润其他利得分配其他利得分配
12、加:其他利得加:其他利得减:其他损失减:其他损失三、息税前利润三、息税前利润 利利润分配分配税前利税前利润分配分配支付利息费用支付利息费用 四、利润总额四、利润总额 税中利税中利润分配分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支付企业所得税支付企业所得税五、净利润五、净利润 税后利税后利润分配分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提取盈余公积提取盈余公积 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股利分配股利分配向股东支付股利向股东支付股利七、未分配利润七、未分配利润 第七章第七章 股利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分配概述股利政策股票股利、股票分割与股票回购第一节第一节 股利分配概述股利分配概述一、股利分配的
13、内容一、股利分配的内容 股利分配指股份制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股利分配涉及的内容: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股利支付形式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确定股利的支付比率,即用多少盈余发放股利,多少盈余为公司所留用(内部筹资)。二、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二、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 股份制企业是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与其他企业相比,股份制企业在筹资、运行、管理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而仅在利润分配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 1)利润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利润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2 2)尽可
14、能保持稳定的股利政策)尽可能保持稳定的股利政策(3 3)尽量考虑企业未来资金的需求以及筹资成本)尽量考虑企业未来资金的需求以及筹资成本(4 4)尽量考虑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尽量考虑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三、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的项目和程序三、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的项目和程序 1、利润分配的项目 盈余公积金、公益金、股东股利。2、利润分配的程序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首先应按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形成税后利润,税后利润按以下程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在提取法定公积之前,应当首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
15、在五年之内用税前利润连续弥补,连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则用税后利润弥补。其中,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可以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也可以用盈余公积转入。2)提取盈余公积 一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当年法定盈余公积的累积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根据企业的需要,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向股东支付股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的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分配股利。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所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四、股利分配的原则四、股利分配的原则 1、依法分配 2、兼顾各方面利益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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