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乐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光伏安装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1、 甲方为本工程定作人单位。2、 乙方为本工程承揽人,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全部内容及保修。第一条 工程概况1、 承揽工程名称:岚山新能源光伏扶贫电站1.2MW项目(下称“本工程”)。2、 承揽工程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3、 承揽工程内容:1.2MW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清工承揽第二条 承揽范围及承揽方式1、 承揽范围:施工及物料运输、基础制作、接线、避雷、直到并网完成
2、的所有工作。2、 承揽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揽工程量按实际结算。3、 其他合作:甲方可给予乙方专业技术指导,使用甲方资质办理手续及备案另行协商。第三条 合同工期1、 承揽工程开工日期由乙方和项目发包人商定2、 乙方应收到发包人通知后按发包人要求进场承揽定作施工具体工期节点按发包人指令执行,乙方应在进场定作前做好施工前的临时设施准备、备料、加工制作等工作。乙方须服从总发包单位的交叉工作和/或加班等施工安排,并于上述日期之前完成并经甲方、总发包单位、监理公司及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第四条 合同价款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单价,工程承揽量按实结算。综合包干单价为0.27元/瓦,基础预制为地面6
3、00元/立方,特殊施工条件再具体确认单价。为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发生的税后的一切费用2、 预支费用额度为预算的50%,按进度预支。并网结算至90%,剩余10%质保一年后结清。第五条施工安全本定作承揽施工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在施工管理中的失误导致媒体报道批评
4、和政府管理部门处罚,乙方除应缴纳罚款外,还应向定作人单位交付违约金5000元/次,并赔偿定作人单位损失。第六条保险1、 乙方应投保以下主要险别:雇主责任保险,包括乙方制作本工程构件生产人员、现场(包括制作现场和安装现场)工作人员、运输人员的伤亡。2、 乙方无论其是否投保以上险种和需要投保其他险种,均不得因任何事故原因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尚需补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当本着合作精神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尽可能避免损失扩大,能减少损失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减少。因不及时采取措施使经济损失扩大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1、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拒力致合同无法履行;因工程停建或其中任何一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形式。甲方:联系人:地址: 邮箱:固定电话: 传真: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邮箱:固定电话: 传真: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