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其他规定要求检查的内容。24 质量分户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主体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做好相关记录。25 质量分户验收项目一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1、验收内容: 1)、地面空鼓、裂缝、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2)、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2、验收标准: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裂缝应按有关技
2、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2)、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二 门窗安装质量1)、外窗台高度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2)、外窗渗漏观察。3) 推拉窗防脱落装置观察、手扳检查。4) 安全玻璃认证标志1) 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2) 外窗及周边无渗漏。3) 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4) 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三 栏杆安装质量1) 栏杆高度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2) 竖杆间距钢尺检查,每
3、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3) 防攀登措施4) 护栏玻璃观察,尺量检查。1)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2) 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3) 栏杆应防止攀登。4) 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不受水平荷载的护栏玻璃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应小于5mm的
4、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应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四 防水工程质量1)屋面渗漏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或雨后观察。2)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蓄水(蓄水深度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3)外墙渗漏雨后观察或淋水检查。1)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2)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3)墙面无渗漏。五 室内空间尺寸偏差(表式见附表二)1)室内净高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2)室内净开间、净进深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2处(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5、)。3)地面水平度激光水平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心处测1点)。1)净高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2)净开间、净进深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3)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m以内不超过20mm,当开间(进深)超过5m时每延米不超过5mm。4)精装修标准另定。六 给排水工程质量1)管道渗漏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并观察。2)管道坡向水平尺检查。3)地漏水封高度试水观察或检查是否设置存水弯。4)伸缩节、检查口、阻火圈(防火套管)设置1)给水管道、阀门、水嘴等无渗漏
6、;排水管灌水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2)管道坡向正确、无倒坡。3)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存水弯。4)伸缩节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间距不大于4m),高层建筑明设排水塑料管道是否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5)、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七 电气工程安装质量1)配电箱安装质量观察和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2)开关、插座安装质量1)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2)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接地可靠。八 其它1)烟道设置2)
7、空调孔、板设置1)烟道表面无裂缝,出屋面高度符合规范要求。2)空调孔、板位置、大小正确,排水坡向正确。九 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1)外墙渗漏、裂缝在肉眼可见范围内全数检查。2)地面裂缝、空鼓、起砂;3)楼梯梯段宽度、楼梯平台宽度、扶手高度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检查。记录最小值。4)竖杆间距钢尺检查。记录最大值。5)防攀滑措施6)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净宽、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及净高7)地下室净高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检查。8)地下室地面、墙面、顶棚渗漏、裂缝9)地下室地面裂缝、起砂 检查方法及数量:1)外墙无渗漏、裂缝。2)楼地面无裂缝、空鼓、起砂3)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
8、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六层以上不应小于1.10m。4)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5)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6)防护栏杆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0.11m。7)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8)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0m。9)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必须大于1.10m。10)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11)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高不应低于2.00m12)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0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0m13)地下室底板、侧板、顶板无渗漏、裂缝。14)地下室地面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3其他规
9、定31 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将质量分户验收小组名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表式见附表五)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送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32 竣工验收时,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复核。33 竣工验收复核结果与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不一致,目测观察有明显差异或实测误差在5mm以上,并经确认属实的,可判定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责令改正。34 交付时,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之一交给住户(表式见附表一)。35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外墙显著部位镶嵌工程铭牌,须采用石材、不锈钢或其他耐久性材料制作,尺寸(750-900)(500-600)mm,字体宜采用黑体、宋体、楷书或隶书,并包含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内容。36 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37 对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质量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验收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38 本细则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试行。39 本细则由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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