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车辆自身情况无法判断起火原因,车主说是由于避让其他车辆时不慎撞到了路边的石块后造成起火出险的。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调阅了该车的承保情况。该车于2007年1月12日投保,该车车损险保额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万元,车上人员附加险每人1万元共计保5人,并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但是未保车辆自燃险。案例分析案例分析92.理赔关键 保险公司对此案的分析认为,起火原因和部位是这起赔案的关键。因此保险公司派出了资深的查勘人员对现场做了细致的勘察后,发现虽然出险车辆与石块存在撞痕,但是非常轻微,其损失程度和部位都不足以成为车辆起火的直接原因。虽然当时天气炎热,具备因天气原因造成车辆自燃的常见外因,但车辆
2、的撞击点为右前部,其内部构件不易因撞击而成为起火因素。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所有损失。3.理赔结果 保险公司对此案做了拒赔处理,并对车主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案例分析案例分析94.案件点评 面对专业的查验报告,以及公安部门的调查,车主又不能自圆其说,只好承认了车辆是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前机器盖下面冒出火苗造成了自燃,于是在慌乱状态下靠边停车时将右前轮及右前叶子板撞到了石块上。因为损失车辆烧毁严重,自己又没保车辆自燃险,当时怀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报了假案。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a.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b.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c.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被保险人在车辆出险后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向保险公司出具证明材料。保险人建议被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保险利益的双方要了解其责任和承担的经营风险,及法律范畴的道德风险。案例分析案例分析9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