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号:A-16工程名称: 编号:致 监理项目部:我方于 年 月 日进场的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如下(见附件),经自检合格,现将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自检结果报上,拟用于下述部位: 请予以审核。附件: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自检结果;复试报告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 日 期:监理项目部审核意见:监理项目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本表(含附件)一式 份,由承包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承包单位存 份。填写、使用说明:1. 本表式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通用报审。使用时,表头不做修改,填写内容中将材料/构配件/设备任选一,其他删除不写。2. 承包单位应在主要材料或构配件、
2、设备进场后,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在附件中应详列资料的名称。3. 主要材料或构配件、设备的范围以设计文件中的相关使用说明为准。4.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描述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型号或规格、产地(生产厂家)、批号、数量等唯一性标识要素。5. 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等。6. 监理项目部除进行文件审查外,还应对实物质量进行验收。7. 对于有复试要求的材料或构配件,承包单位应在材料或构配件进场,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在现场经监理人员见证,进行取样送试,并在试验合格后将试验报告报监理项目部查验。8. 监理项目部审查或验收不合格,应要求承包单位立即将不合格产品清出工地现场。9. 审查要点:1) 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或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2) 试验报告版面质量是否符合归档要求;3) 合格证书、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