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材料供应: 本工程主要材料和辅材由我公司物资部供应。1.3.3自然条件:全线基本风速区为37m/s,覆冰为0mm。1.3.4工程特点 本工程工期紧、线路位于较偏远乡村,施工线路长,人力运输难度大,必须安排充足的施工力量才能按期完工; 施工时必须遵守当地民俗民风。1.2编制目的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是根据施工及实际情况多方面总结而来,内容详尽且针对性强,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目标的保证。1.2.2 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在
2、福建莆田大蚶山220kV送出线路安装工程施工中的实施力度,特制定本执行计划。1.3编制依据 本计划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汇编的通知(中电联标准201216号)为依据,以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和规程规范为支撑,主要相关标准规范如下: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1.3.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1.3.3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1.3.4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
3、51.3.5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1.3.6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1.3.7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1.3.8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04)1.3.9 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相关规程规范4 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为了使强制性条文得到有效的宣传、贯彻、落实、执行,确保工程施工合法化、程序化,项目部成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组织机构如下:项目经理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法化、程序化的第一直接责任者,负责组织收集、宣贯、落实工程建设标准
4、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法律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整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制定和落实执行计划,确保有效执行并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负责。 项目总工应配合项目经理做好以上工作,着重指导和监督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实施情况。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法律职责,负责编制、整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制定执行计划,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专职质检员和专职安全员应分别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角度出发,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过程中有关条款的实施,确保本执行计划的有效执行;负责过程资料的验证工作、确保过程资料的可追溯性。5 强制性
5、条文实施措施5.1 强条实施计划措施执行要求5.1.1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按照项目部配置人员,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安全职责和任务。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5.1.2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组织编制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经公司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经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5.1.3 在工程中落实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紧紧围绕“策划-实施-检查-记录”的程序进行。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输变电
6、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记录表。报监理审核。5.1.4 采用随机和定期的检查方式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行记录。5.1.5 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5.1.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5.1.7 工程项目投运前,应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5.1.8 专职质量检查员及安全员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5.1.9 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
7、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5.2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措施送电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措施条文编号强 制 性 条 文 内 容实 施 措 施责 任 人完 成 期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第1.0.3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1、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管理措施等施工管理文件时应将设计文件要求融进文件中;2、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严格履行设计变更运行程序;3、工程开工前,应在项目部组织设计施工图内审,并必须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施工图会审;施工过
8、程中,必须坚持按经会审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项目总工工程部技术员质检员1、 工程开工前;2、施工过程中。第1.0.5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采用合格产品并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1、在开工前,严格审查本单位报审的工程测量,检验/检测器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资料及配备数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2、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现场计量、检验/检测器具实物标识是否与报审件一致。1、工程开工前;第2.0.1条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经抽样并交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对产品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
9、可采用。1、检查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及相关检验试验报告证明材料;2、检查检验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合格;3、检查砂石等取样送检试验报告;4、项目部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跟踪取样送检,并形成记录;5、施工过程在严格执行批量复验,并审查检验试验报告;6、对检验合格的每批次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进行跟踪,形成原材料跟踪记录表;7、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重新抽样,并送至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物质部1、投入现场前;物质部 第2.0.5条不得使用海砂。1、工程开工前,不取海砂试样送检;2、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海砂。工程部、
10、物资部第2.0.7条不得使用海水。1、工程开工前,不取海水试样送检;2、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海水。第3.0.2条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对线路进行复测。1、工程开工前,应安排测量人员对线路进行复测,复测档距、高差及线路转角度数;2、基础分坑前,施工班组技术员或测工复核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分坑的基础和标准。测工2、基础分坑前。第5.1.2条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1、采购前项目部审查厂家资质及产品说明书,确定选用型号符合要求后采购;2、施工过程中现场检查实物是否与审查时一致。1、采购前;第5.2.9条试块应在现场浇制过程中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应
11、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1、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试块制作过程和养护条件;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按要求进行强度试验。1、施工过程中。第5.2.10条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3、按大跨越设计的铁塔基础,每腿应取一组;4、当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时应每根桩取一组,承台、连梁每基应取一组;5、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1、现场质检员监督检查1-3条;2、项目总工和物质部长按设计要求基础混凝土强度检查各类基础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
12、告;3、当原材料变化、施工季节、条件变化时(如冬期施工、炎热地区和使用外加剂等),必须重新见证取样送检、重新进行配合比试验;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实物及配合比标识,抽检混凝土塌落度。现场质检员1、开工前;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第5.1.5条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1、联系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单位到桩基施工现场测桩;2、采取低应变动力测试法检验每根桩的桩径、桩长、承载力及有无断桩现象存在。第7.1.3条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1、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地形地质及岩土勘察报告,确定土方开挖
13、方式、方法及顺序;2、对容易塌方的基坑,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的原则;3、基坑坑底应平整,基坑坑底超深部分应铺石灌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第4.1.1条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1、现场质检员应熟练掌握设计图纸及设计地质报告,以便指导施工现场施工;2、项目工程师应进行施工现场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模板应固定牢固、支撑可靠。第4.1.3条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1、施工队技术员应熟练掌握施工技术方案;2、安全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指导施工。现场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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