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水土保持措施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速度,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尊重自然,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加强基础工作建设:6.1.2抓规划,加强水土保持前期工作。6.1.3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建设。6.1.4尊重职工意愿,解决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6.1.5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6.1.6环境保护措施6.1.7制定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6.1.8加强监测力度,将污染扰民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6.1.9设专项环保基金,提供经济基础。6.1.10降低施工噪音、白色污染、机动车噪音等。6.2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6.2.1要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水土保持
2、、粉尘、噪声、废气的监控工作。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6.3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6.3.1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为噪声、粉尘的污染和采取技术措施制烟尘、污水、噪声污染。另一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凡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6.4施工过程中水保、环保措施6.4.1施工废水处理6.4.2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排污渠道,将废水排到自挖的蒸发池内,蒸发后的废渣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或当地认可的地点。6.4.3施工时,做好表面排水,使路基上的雨水能顺利排到边沟内。6.5防止水土流失6.5.1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从施工中开挖或冲刷产生的材料在
3、任何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中产生淤积;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水土流失。6.6生态保护6.6.1施工造成值被破坏的面积要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得再发生其他形式的人为破坏。6.6.2建美好家园,创良好环境,在工地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6.6.3保护野生动物,施工期间严禁捕杀野生动物。6.6.4加强对沥洒布车辆、混合料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杜绝沥青材料的漏洒。施工现场应避免沥青材料沾染周围植被,对被沾染沥青材料的植被要及时清理和恢复。6.7空气污染的预防6.7.1在整个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使尘土飞扬减到最低程度。6.7.2在运输容易起尘的细料和松散材料时,应在运输期间使用帆布或类似的遮盖物加以覆盖或适当洒水喷湿。6.7.3拌和站运转有粉尘发生的施工投料器安装防尘设备。6.8生产、生活垃圾处理6.8.1工地施工和生活垃圾弃置在半密封的池中,定期焚烧处理。焚烧后产生的废渣和不能焚烧的垃圾废料要运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6.9工程完工后环境保护措施6.9.1工程竣工后,按照合同要求对现场进行复耕或还林处理,达到工程师满意。6.9.2清除施工废渣,推平地面,恢复堵塞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