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工作标准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规定了XX公司综合部主任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及要求、任职条件、检查与考核。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综合部主任岗位。第二章 岗位职责第三条 在公司领导下,全面负责综合管理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负责建设公司技经合同、协同办公、文秘档案、人力资源、科技信息、ERP与网络通信、同业对标、行政后勤、业务接待、经济法律、党务群工、计划经营、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外事和公共关系等方面的工作。协调本部门人员的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及办事效率。 第五
2、条 负责上级和本单位领导批办、交办事项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掌握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公文处理,及时进行上传下达,保证政令畅通,组织协调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第三章 工作标准第六条 工作程序。 (一)每年末要在总结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部门工作下年度的主要思路和保证措施。 (二)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季)提出部门工作下月(季)工作安排计划及重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落实到责任人。第七条 工作方法及要求。(一)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其他部门工作进度,并根据需要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汇报。 (二)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安排
3、的工作任务进行督办和催办,完成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XX省电力公司、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重要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掌握公司的主要活动和重大事件,掌握各部门动态,综合协调各类事务。 (五)根据公司工作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意向。 (六)根据上级和公司要求,部署、安排、检查、督办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提供信息反馈。 (七)按领导要求完成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八)按领导要求协调好各部门工作。 (九)按领导要求编制并下达各时期重点工作计划。 第八条 办公文秘。 (一)按领导要求,组织撰写公司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7月和12月前完成。
4、(二)按领导要求,组织公司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审核修订以公司名义发的重要文件,不出现重大政策性问题和印订质量差错。 (四)指导检查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保证文件正常运转。 (五)负责组织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第九条 会议与接待 (一)负责公司内部会议、上级部门委托承办各项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各项服务工作。 (二)督促检查会议的会务工作,对会前、会议期间、会后的全过程进行控制,防止失控。 (三)布置检查有关会议的议案、通知、记录、纪要整理情况,做到准确无误。 (四)督促检查有关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准确地反馈有关领导和部门。 (五)安排检查重大接待活动的日程、协调活动
5、中的事宜,组织相应的保卫、保密工作,参与重大接待活动的全过程,明确各项活动的接口和重点。 (六)督促检查日常接待工作,保证公司接待工作的及时高效。 第十条 公共关系 (一)经常检查公共往来关系情况,处理好与公司所管理的各项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及相关方的关系。 (二)处理好与有关设备供应方之间的关系,做到有礼有节,并做好各项对外接待工作。 (三)组织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开阔眼界,改进工作。(四)组织各种公共活动,扩大单位影响,提高办事效率。第四章 岗位素质 第十一条 坚持科学发展观,能够自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电力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有从事本职工作的高度责任心;能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密切联
6、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十二条 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弄虚作假,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四条 熟悉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经营、管理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经济合同、劳动人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十五条 了解电力企业生产、建设、管理工作,具有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等专业基础知识。 第十六条 熟悉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经营、管理和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第十七条 了解电力基本建设安全、设计、施工、监理
7、和质量监督知识;了解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和安装工程的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 第十八条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能正确理解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文件精神,能正确理解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条文的含义并正确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撰写技术业务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等。 第二十条 掌握公共关系学的基本知识,能够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了解相关行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基本职责,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具有较强的公共关系协调能力。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电力生产或基建管理工作六年以上,其中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按XX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四条 本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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