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手机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人及电话: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本工程项目经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1.3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辅料表、主材和辅料配置清单);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4工程有效期限 个工作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第四条 甲方义务4.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3、: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4.3负责协调施工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该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如甲方提供虚假审批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一切由乙方赔偿;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4.6工程所在的物业
4、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各项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证件和材料,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第五条 乙方义务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若造成损失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4保护好住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
5、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
6、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返工费等损失。第七条 材料供应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7.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7、),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若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验收后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第8条 工期延误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
8、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政府命令及行为等);(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7)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2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九条 质量标准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1) GB50210
9、 一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德阳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 (3)其它规定: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1)可向德阳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德阳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按比例承担。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水、电管线,防水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2)油漆、面层涂料及吊顶基层的验收:(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
10、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具体见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具体见工程保修单)。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付 款 时 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元)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将有关资料送交
11、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除外。若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除需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实际损失对守约方予以补偿。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
12、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12.3由于此合同8.2条中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2.4由于此合同8.1条第(3)(5)(6)(7)款和10.1条第(1)(2)(3)款中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德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具体约定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客户,乙
13、方加收远程施工费(具体费用见预算表)。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乙方按约履行保修等随附义务; 15.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工程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序号施工项目居室1居室2居室3门厅 卫生间1卫生间2阳台 厨房 一顶棚1.涂料2.乳胶漆3.吊顶4.顶纸5.灯6.塑料板二地面1.通体砖2.釉面砖3.木地板4.花岗岩5.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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