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高级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与教育部共建院校1733455有博士点院校157有硕士点院校1232479其他本科院校103013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8285014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616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成人专科学校2718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学校4820省级重点学校24其他学校25中学省示范性高中35市示范性高中其他高中初级中学小学55幼儿园省示范性幼儿园42市示范性幼儿园其他幼儿园教研室省教研室40市教研室县教研室注:1、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的单位,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和入选单位,高级比例可增加2-5%。
2、2、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全日制学生规模审核结构比例。3、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进行申报和聘任。二、科研、设计事业单位机构类别省政府直属省直厅、局属市属2623县属22三、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三级其他二级一级2卫生监督、疾病控制、职业病防治、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省属38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49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43乡属521、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的单位,高级比例可增加1-3%。 2、护理专业正高设置在三级医疗机构,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占正高比例的10%以内,三级其他医院占正高比例的5%以内。护理专业副高设置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占副高比例的20%以内,二级医院占副高比例的10%以内。四、农业事业单位五、工程事业单位六、文化事业单位考古所、古建所、艺研所、文物鉴定站、美术馆等研究机构29文艺表演团体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4省部共建单位,高级比例可增加1-3%。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单位报社、期刊社19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发射、监测21八、体育事业单位优秀运动队及管理单位体育服务保障单位3九、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报务的单位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和支持职责的单位主要承担技能操作、服务保障等职责的单位16065十、其他事业单位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