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融资比例较高 (2)融资额度灵活 (3)融资条件低、手续费简便 (4)无追索权融资 (5)固定利率外币融资 (6)融资期限较短三、国际保理的服务项目(二)账户管理 保理商收到出口商提交的销售发票,在电脑中设立有关分户账输入必要的信息和数据,承担账务管理工作,如:记账、催收、清算、记息、收费统计等财务工作三、国际保理的服务项目(三)债款回收 出口商不擅于收取账款工作,会致使大量营运资金占压在应收账款上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请保理商收取账款,使销售和收款两个环节分离开来,各付其责。三、国际保理的服务项目(四)资信调查与坏账担保 保理商要对进口商的债务逐一核定,预先评估信用额度.在执行保理合同
2、过程中,保理商要根据每一进口商的资信变化情况,收款考核实绩和出口商的业务需要,定期或经常为每个进口商核准或调整信用额度。凡在信用额度内的销售债权,称为已核准应收账款,超过信用额度的销售债权,称为未核准应收账款。保理商只对已核准应收账提供坏账担保,若因进口商的资信原因如破产、倒闭,或者无力支付货款等发生拒付,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四、保理服务的收费(一)进出口保理商的服务佣金(二)融资利息(三)单据处理费(四)资信调查费五、国际保理的作用(一)对出口商的作用(1)扩大出口业务(2)降低经营成本(3)规避收汇风险(4)改善财务状况(5)简化结算手续五、国际保理的作用(二)对进口商的作用(1)降低收货
3、风险(2)增强支付能力(3)降低进口成本(4)改善财务状况(5)简化结算手续第二节 国际保理的业务运作一、国际保理的类型(一)逐笔转让型保理和一揽子转让型保理 逐笔转让型保理:在签订的一定限期有效的保理协议下,出口商可以选择对那些出口业务叙做保理,并就每一笔保理 一揽子转让型保理:出口商与保理商在保理业务协议中明确,将未来对某特定债务人的所有的所有应收帐款均转让给保理商,并不再就具体应收帐款签署任何证明转让的文件一、国际保理的类型(二)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公开保理:当出口商将应收帐款出售给保理商后,由保理商出面向进口商收款,同时出口商以书面形式将保理商的参与情况通知进口商,要求进口商将货款付给
4、保理商 隐蔽保理:出口商把单据出售给保理商以后,仍然由自己向进口商收款,然后将货款转交给保理商,而不将使用保理业务的事实告知进口商招行上海分行首推隐蔽性国际保理业务 2010年7月23日当前,全球经济已步入后危机时代,各国经济正在逐步复苏。伴随着我国外贸恢复性的增长,航运业将缓步走出已持续一年多的低谷,全球海运业同样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航运业从高利润区间回落,将直接加快业内优胜劣汰、资源整合的步伐,加速海运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上海地区船舶制造业以大型船厂为主,因其生产周期较长,与船东采用的又是节点付款的结算方式,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压力下,企业现阶段有较强的规避汇率风险的需
5、求。为此,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在充分掌握上海航运企业金融需求的基础上,推出了隐蔽性国际保理业务。“由于造船企业都没有被集团授权续做汇率避险类产品和结构性金融衍生产品的资格,银行可提供和企业能选择的产品范围极为狭窄。船舶企业将造船节点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招行,实现了企业提前结汇、规避远期汇率波动风险的需求”,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招行为船舶企业在可实现的应收账款额内提供保理融资,该应收账款以商业发票形式确认,融资比例最高可达100%。招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将从严格控制风险和提高综合收益等角度考虑,在重点造船企业先行试点。一、国际保理的类型(三)双保理和单保理 双保理:出口商和出口保理商签订
6、出口保理协议,将其在国外的应收帐款转让给出口保理商,而由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签订保理代理协议,向 进口保理商再转让有关的应收帐款,并且委托进口保理商直接与进口商联系收款。单保理又分直接进口保理商模式和间接出口保理商模式一、国际保理的类型(四)到期保理和预支保理 到期保理指出口商将应收帐款出售给保理商后,同意在发票到期时向出口商支付货款金额 预支保理指出口商将有关应收帐款出售给保理商后,保理商立即对其支付信用额度一定比例的现款,等到期收款后,再支付货币余额一、国际保理的类型(五)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若进口商拒绝付款,保理商有权向出口商要求偿还预付款项 无追索权保理:若进口
7、商因资信不佳到期拒绝付款,保理商不能要求出口商归还其颠覆款项,独自承担进口商拒付的风险二、国际保理业务中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与义务关系(一)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货物和服务合同关系(二)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的出口保理协议关系(三)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相互保理协议关系(四)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三、国际保理业务流程(一)单保理的业务流程出口商出口商进口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三、国际保理业务流程(二)双保理的业务流程出口商出口商进口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案例1:进口保理额度的核准B银行收到国外一出口保理商的业务申请,请求为一家全球知名的IT
8、企业的在华企业H公司核准100万美元的进口保理额度B银行经调查,发现H公司与B银行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无帐户关系,更无授信,很难为其核准进口保理额度B银行经分析,认为:H公司作为全球500强企业,支付能力有保证,且申请的额度并不大,应尝试叙做B银行与H公司联系,试图请其提供财务报表等授信所需的文件材料,但H公司未予配合案例1:进口保理额度的核准B银行启动了内部特殊审批程序,通过外部评级机构购买H公司的信用报告(包括财务数据、信用评级、付款记录等),以此为基础,为H公司以纯信用方式核准了100万美元的进口保理授信额度国外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签署了保理合约,出口商出单,H公司付款一直正常,两年时间累计
9、业务金额达到500多万美元经验:必须摒弃传统的银行授信思路来开展保理业务的授信工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纯信用模式为买方核准保理额度案例2:厦门某出口企业A公司,主营大型机械出口业务,产品主要出口至俄罗斯。考虑到俄罗斯当地的政治经济形势及国外客户的具体情况,A公司的负责人一直在寻求合适的金融工具,以防范出口收汇风险。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建行为其设计了国际保理服务方案。在国际保理的支持下,A公司07年-08年度出口量同比新增400%。08年下半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逐步向实体经济蔓延,俄罗斯成为信用风险的重灾区,08年9月A公司出口一批机械设备至俄罗斯B公司,货值27万美元,结算方式T/T
10、90天,于08年12月份知悉 B公司由于财务困难无法正常支付货款。建行立即就该情况与俄罗斯进口保理商联系,由其向B公司催收欠款。在进口保理商的催收下,俄罗斯B公司于09年1月份支付了部分货款5万美元;其余欠款在确认该贸易无争议的前提下,由进口保理商于09年2月份足额支付共计22万美元。案例3背景:出口商S公司向美国进口商T公司出口夏季鞋,双方合作3年,一直采用O/A60天结算模式。S公司于2008年3月向出口保理商申请叙做出口保理业务,出口保理商经考察认为S公司与T公司交易记录基本正常,可以尝试,故向进口保理商申请为T公司核准25万美元的额度,进口保理商核批了10万美元。2008年5月,S公司
11、先后出了4单发票,共计14万美元。考虑到S公司新叙做保理,且存在季节性因素,出口保理商暂未对S公司提供融资。出现问题:7月,上述发票先后到期,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催收,并应进口保理商要求提供了进口商的联系方式。9月16日,进口保理商发来争议通知:“货物质量有问题,进口商T公司反索4万美元。”出口保理商马上联系S公司,了解到该反索涉及的货物属于上年的订单,S公司同意在本次转让的4单发票金额中扣除上述4万美元。根据进口保理商要求,出口保理商发送了4万美元的贷项清单报文,争议就此解决。进口保理商于11月5日做了6万美元的担保付款。11月25日,进口保理商突然发来邮件,指出:1、出口保理商提供的贷项
12、清单不能认定为真正的贷项清单,仅是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供的一份内部资料。2、在发票转让之前,买卖双方已存在争议,出口保理商未履行告知义务。3、鉴于进口保理商先前的催收因争议受到了不利影响,进口保理商应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催收,不应很快进行担保付款。鉴此,进口保理商有意收回担保付款。出口保理商回邮,指出:1、出口保理商在申请保理额度前确实不知双方存在争议,而且该争议已得到有效解决。2、出口保理商完全是按照进口保理商要求提供的贷项清单,而且进口保理商是在收到贷项清单后做出了担保付款。3、进口保理商于11月5日担保付款完全是遵循GRIF的规定,若争议未发生,进口保理商应更早进行担保付款,没有足够时间进行
13、催收的说法不能成立。同时,为谨慎起见,出口保理商同时暂时扣回了先前给出口商的担保付款。问题的解决:进口保理商基本同意了出口保理商的意见,故出口保理商将暂扣的担保付款款项重新交给出口商。经验教训:1、加强对客户和交易背景的了解。此案中,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隐瞒了先前存在未了争议的事实,引起了麻烦。2、在金融危机中,需要控制对出口商的融资,对于新客户和季节性发货的融资一定要谨慎。3、对于进口保理商的无理要求,要敢于据理力争。一、国际保理在海外的运用状况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简介 FCI成立于1968年,在荷兰注册,是全球最大的保理商协会组织,目前有会员220多家,分布在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宗旨为促进
14、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促进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的运用2007年,FCI会员的保理业务量达到11072.44亿美元,占全球保理业务总量的58.37;其中,FCI会员的国际保理业务量为1726.75亿美元,占全球国际保理业务量的81.01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简介组织架构:会员大会(Council):最高权力机构 执委会(Executive Committee):在会员大会指导下行使对FCI的管理职能 秘书处(Secretariat):向执委会负责,管理FCI的日常事务,执行会员大会及执委会的决定 技术委员会:通讯(Communication)、法律(Legal)、教育(Education)、市场(Mar
15、keting)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简介通讯系统与作业规则:通讯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可对数据进行集中处理,有报告、报文认证、邮件交换功能。支持任何操作平台,用户数不限 作业规则: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GRIF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简介FCI进口保理商年度排名FCI每年会对上一年度的会员作业情况进行评比,对进口保理商的业务量、合作的会员数量、合作的国家与地区数量以及服务质量(由与其合作的出口保理商打分)进行加权打分,根据结果排列名次和档次(卓越、非常好、好、满意、有待改进五档)很好反映了进口保理商的作业水平 GRIF出台的背景FCI成立后,为规范其会员间开展国际双保理业务业务合作,于1969年制订了该规则,原称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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