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考核制度是促进依法行政,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评议考核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惩分明”的原则进行。一、组织领导同合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领导小组为考核评议工作的领导机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乡长、分管计生工作副乡长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计生办主任具体承担组织实施考核评议的日常工作。二、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一)组织领导及执法管理情况(30分)1、执法职能具体、明确分解本部门岗位职权、职责,对岗位执法工作实行考核。(5分)2、制定本系统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和管理全年工作目标。3、行政执未能责任制
2、工作年初有部署,年终有考核总结和自查(5分)。4、 按要求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考试考核合格率100%(10分)。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1分,未接受考核的每人(次)扣1分。5、按规定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执法,执法证件按照参加年度审验(5分)。(二)行政执法履职情况(25分)1、认真履职,群众评议满意度达80%以上(5分)。2、按要求及时查处人口计生违法案件。3、上级交办的行政执法事项认真及时办理。4、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主张的权利和申请事项及时答复或办理。5、行政许可审批按法定时限完成。(三)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35分)1、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按时按要求按程序办理
3、。(10分)2、实施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15分)3、法律文书严格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统一要求做到格式规范、动作程序正确、立卷归档及时、符合建档要求。重大失职、越权行为和违法行政案件一件(次)扣10分。因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导致的重大恶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取消评议考核资格。(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被评为不合格等级1、当年有行政赔偿案,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2、当年有刑事案件发生、重大人口计生行政责任事故的;3、当年有人口计生违法案件经督促应依法查处而未查处的;4、有其他造成全乡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不良影响情形的。七、考核办法和有关事项(一)评议考核办法1、实行部门、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
4、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领导组对乡计生办及各计生执法人员进行考核。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跟踪评议考核相结合。(二)考核程序1、自查自评。计生办于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本制度组织自查自评,自查自评的结果填入考核表,连同本办公室开展此项工作的年度总结一并送乡监察办。2、计生办评出考核分值并交领导小组综合作出考评结论。(三)考核评议标准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部门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分四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八、考核评议结果的处理1、考核评议结果在本乡范围内进行通报。2、考核评议为优秀的部门(或个人)将予以表彰和奖励;评为良好以上部门(或个人),具有参与先进部门或个人的评选资格。3、考核评议不合格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取消先进部门(或个人)的评选资格。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一一年一月四日简阳同合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