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市场部设计组对目前我司所有产品的自检,比对文字后结果如下:略。二、 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1. 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律分析首先,公司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商标上使用*字体是否构成侵权?字库软件是电子文字字体集合库,作为一个整体是受我国法律保护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公司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商标属于商业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下载盗版字库软件并使用其中的字体,构成侵权(侵犯了著作权人所享的复制权、获得报酬权)是无疑的。但如果未使用字库软件,而仅
2、是临摹字库字体中的单个字形,是否构成侵权,目前确实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法律虽没有明确规定字库中单个字构成作品而享有著作权,但已有判例(如汉仪诉笑巴喜秀英体字体侵权案)确认字库中单个字构成美术作品而享有著作权,如未经字库软件所有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字库中单个字也将构成侵权。 其次,公司需承担什么样的侵权责任?根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1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具体到本案,停止侵害应当停止使用印有*字体的包装、宣传资料及使用*字体的商标,
3、损失赔偿金额以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为准,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公司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四、 法律意见和建议首先,由于字库软件和字库中的单个字均是受我国著作权法、司法实践保护的对象,未经所有人许可擅自使用构成侵权,为维护公司声誉和避免遭受侵权之诉累,公司无论设计产品包装、商标还是广告宣传等资料,建议不仅要禁止使用盗版字库软件进行设计,而且应当避免临摹使用字库软件中的单个字。其次,针对公司具体情况而言,由于涉及使用*字体的产品面广且数量较多
4、,更改包装和商标对公司来讲,无疑需要巨大花费,而取得*公司永久许可使用费用并不多。所以建议公司与*公司协商签订许可使用协议,支付一定许可使用费,名正言顺地进行使用。此外,通过许可使用向*公司争取相关优惠,如取得侵权豁免并写入许可协议;额外附赠一些字体;针对产品包装、商标、官网、网店、刊物上使用的许可使用范围外的*字体清理给予一定宽限期;允许公司再授权广告公司等第三方为公司设计使用,等等。最后,经历本案,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汲取经验教训:第一,使用涉及可能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的设计内容,应当首先审查该内容的权属状况,如必须使用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内容应首先取得权利人的许可。第二,如需通过委外设计,应订立书面协议明确设计方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及其违约责任;如属公司特别指定使用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内容,从规避公司风险角度,应尽可能约定由设计方负责取得授权并支付使用费用。 法务 李丽君 2014年3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