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卫发2011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区)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县发生几起医疗纠纷,暴露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管理松懈,存在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既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又损害了全县医疗卫生行业的整体形象。为切实提高医疗质量,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警醒。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永恒主题,是深入推进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特别是自去年5月份开展“医疗质量大行动”活动以来,全县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隐患。从
2、近期发生的几起医疗纠纷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医疗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说得多,做得少,使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流于形式。二是个别医疗单位管理不规范。对医务人员缺少严格的考核和监督,加之医务人员“三基”训练不够,不能很好的适应工作需要,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贻误病情,处置不当,转诊不及时等。三是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粗枝大叶,草率从事,对病人的病情观察不仔细,检查不认真,不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影响到医疗单位“两个效益”的提高。因此,各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坚持把医疗质量安全作
3、为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总结近期发生的医疗纠纷带来的警示和教训,结合“医疗质量荆楚行”、“三查三治”、“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制订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严防医疗纠纷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局医政科。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努力把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抓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单位制定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通过学习教育,使医护人员严格依法执业,认真按
4、照规章制度、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程序开展诊疗服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患者就医安全。(二)抓质量管理和监控制度落实。一是各单位要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三级质控网络,进行质量管理、检查、考核、评定、控制、信息反馈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要认真实施各级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主诊医师负责制、三级医疗负责制、疑难病例讨论制、手术分级管理和死亡病例讨论制、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危重病人管理制、病区管理制、三级护理制、院内感染管理制、科主任护士长目标责任制等十四项核心制度。三是要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吸取个别单位发生医疗纠纷的教训,对于本单位无能力处理的危重病人,要及时转诊转院治疗,并严格履行告知、登记、
5、签字等相关手续。 (三)抓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一是重点之事,即危急重症和疑难病员的诊断和治疗。对危急重症或涉及到多科的病例,要严格实行首科首诊负责制,疑难疾病要及时组织会诊,明确诊断,实施有效治疗。二是关键之时,在节假日、夜间、交接班之际要配足力量,严格交接班制度,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出现脱空断档。三是多事之地,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外科、妇产科、儿科、手术室等要加强领导,重点管理。四是关键之人,对急诊人员、外科人员、妇产科人员、业务技术较差人员要重点教育,重点防范。五是重要之物,要加强药品器械进购和质量管理,及时对药品器械进行全面检查,使药品器械氧气等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四)抓病历书写和护理管理
6、。病历质量是医疗质量的直接反映,要把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作为狠抓医疗质量的重头戏,坚持实行病历评阅评分制度,并建立奖罚机制,确保甲级病历达到95%以上,杜绝丙级病历。要强化举证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医护人员书写的门诊、急诊、住院病历以及各种检查报告单,既是临床诊疗的基本依据,更是重要的法律证据。凡是与诊断结论和治疗效果相关的重要原始资料(如X光片、B超单、化验单、CT片等),应由医院或科室妥善保存,如病人需要病历资料,医疗单位应提供复印件,并在病历中记录。同时,要加强护理管理。护理工作既要准确地执行医嘱、实施治疗,更要加强巡视巡查,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五)抓医患沟通和告知制度的落实。要充分尊重患者
7、的知情权、选择权及同意权,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要努力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化解患者的疑惑、不满和怨气;要自觉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让病人“五个明白”,即,让病人明白诊疗收费价格及药品价格;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所做的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的医生;明白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五个知道”,即,让病人知道看病时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尊重医护人员的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诊治自己疾病需要进行的诊治项目和药费价格。对告知的重要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经患方签字后收入病历,归档备查。 (六
8、)抓农村卫生室监管。村级卫生室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是保障农民健康的“第一站”,其主要职责是做好本村(居)民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各镇区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对辖区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督促现有医务人员规范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于其超范围执业、不按规定落实消毒隔离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医疗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院长作为医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卫生行业形象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对医疗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
9、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构,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要将责任分工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局面。要制定并完善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和医院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着力解决医院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把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二)坚持实行医疗安全督查和考核制度。卫生局将强化对各单位医疗安全工作监督和检查,把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年终进行考核,对重大医疗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要认真修订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督查和考核长效机制,按月或按季考核兑现,严防医疗纠纷和责任
10、事故的发生。(三)坚持实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权、健康权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医疗纠纷(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因技术或责任原因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发生的,要严格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理。对领导不力,管理不到位,引起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将依法追究其领导责任。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医疗机构经提出责令改正意见,逾期不落实整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对于不能整改到位或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机构要从严处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主题词:医疗质量 安全管理 通知 南漳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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