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在服务首都中对接北京,加速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设想与范围总体设想是,在紧邻北京、交通便利、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县(市、区)打造环首都经济圈,简称“13县1圈4区6基地”。里,从项目扶持、企业培育、产业推进等方面提供配套服务;以人才家园为载体,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人才家园”(总量不低于10000套、每套80平方米以上,总计13万套),为高层次人才来冀创业提供住房和生活配套服务。2 科技成果孵化园区。以完成科技成果中试阶段为主要目标,在广阳、安次、涿州、三河、涿鹿5
2、个县(市、区),各规划建设一个科技成果孵化园区,每个园区规模不低于10平方公里,构建多元化的科技创业孵化平台。3 新兴产业示范园区。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等为重点,在13个县(市、区)分别规划建设新兴产业示范园区,每个园区面积30至50平方公里。促进创新要素和产业项目向园区聚集,形成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发展格局。4 现代物流园区。以北京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物资需求为依托,在涿州、三河、香河、广阳、怀来、丰宁等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批面向首都、辐射全国的仓储、配送、运输等现代化物流园区。积极发展城市配送、消费品供应、空港物流和农产品等物流产业,建设一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大型
3、标准化物流设施,努力把物流业打造成环首都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柱产业。(二)培育发展“六大基地”。1 养老基地。以服务首都老年群体养老为重点,在环首都周围分期分批建设养老基地,涿州、三河、香河、安次、固安5个县(市、区)先行建设,每个基地容量不少于2万人。建立与北京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2 健身康复基地。围绕首都地区日益增长的保健康复服务需求,在首都周围分期分批建设健身康复基地,三河、香河、广阳、安次、涿州5个县(市、区)先行建设,每个基地容量不少于1万人,培育集保健、康复、锻炼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体系。3 休闲度假基地。围绕首都地区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在首都周围分
4、期分批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基地,涿州、香河、滦平、丰宁、怀来、涿鹿、赤城、涞水8个县(市)先行建设,打造集休闲、度假、娱乐为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开发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配套、品位较高的精品休闲旅游品牌。4 观光农业基地。围绕首都地区日益增长的近郊生态旅游需求,在环首都的13个县(市、区)分别建设一批观光农业基地,第一批每个县(市、区)先建设1个,面积不低于2000亩,建设集农家游、旅游观光、生活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观光园。5 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围绕首都地区日益增长的绿色有机蔬菜消费需求,在环首都13个县(市、区)分别建设一个高标准的蔬菜发展基地,每个县(市、区)先选择30至50个村,每个村建设
5、不低于1000亩的蔬菜生产标准园。采取政策引导、科技推动、市场运作方式,建立网络,打造品牌,形成规模,占领市场,力争经过3至5年努力,河北蔬菜在首都市场的占有率达到60%以上,其中高档蔬菜占到30%以上。6 宜居生活基地。根据首都住房需求,在13个县(市、区)建设以住房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宜居生活基地,每个基地的容量不少于5万户,营造环境优美、舒适便利宜居的生活环境,吸引首都居民购房置业。四、政策与措施(一)实施有差别的土地政策。加强建设用地统筹,每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环首都经济圈建设倾斜。对入驻13个县(市、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二)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对环首都经济圈工
6、业聚集区或产业园区(基地)内北京转移、扩散的企业,自投产3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全部缴入所属县级国库,由县财政全额列支缴税企业。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省、市、县设立环首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首都及域外转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实施贷款财政贴息支持。省级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要重点向环首都经济圈“四区六基地”倾斜。(三)改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坚持非禁即入,非限即许。环首都经济圈区域内新设立的内资、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注册减少的收入,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的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足额安排并列入当地政府预算,减免费额及时拨付到所在地工商部
7、门,中央分成部分逐级上缴省财政,按规定程序上缴中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允许企业注册资金部分到位,剩余资金可分期缴付。允许企业经营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中类申请核定。推进环首都地区与北京地区商品市场准入互认、著名商标共享、质量技术标准一体化,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壁垒。(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除国家规定必须由省级或市级审批的事项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外,省、市两级的其他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到13个县(市、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改善环境。五、支撑与条件(一)规划体系建设。环首都经济圈13个县(市、区)要高标准做好园区和基地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生态建设和环
8、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与北京相关规划的对接,明晰产业承接方向及发展重点。(二)交通体系建设。以建设快速通道为重点,以同城化为目标,推进13个县(市、区)交通基础设施与北京全面对接,推进京涿、京廊、京燕、京固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进京、环京高速公路网建设,打造半小时交通圈,构建与首都一体化的交通体系。(三)通信体系建设。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强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和互联网等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加快与北京联网、对接改造,实现与北京网络一体化、通信同城化。(四)信息体系建设。加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网络建设,加快构建与北京协调联动的商贸、物流、旅游、金融等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信息服
9、务能力,逐步实现区域人力资源供需、技术成果交易、环境监测、治安交通、招商引资等各种公共信息共享。(五)金融体系建设。推进京冀金融一体化进程,引导鼓励驻京的主要金融机构到环首都地区设立网点和分支机构。支持环首都地区企业利用驻京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加快发展。健全区域票据交换系统,逐步实现区域内支票通用、银行储蓄跨行政区通存通兑。(六)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与北京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环首都县(市、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政策与北京的对接融合,实现互通互认。六、领导与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承德、张家口、保定、廊坊4市政府主要
10、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能源保障、人才技术支撑等方面,服务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二)健全管理机构。环首都经济圈13个县(市、区)要把环首都经济圈开发建设作为主要任务来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园区和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明确责任分工。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支持环首都经济圈4市、13个县(市、区)开展工作。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区建设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科技成果孵化园区建设由省科技厅负责,新兴产业示范园区、现代物流园区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养老基地建设由省民政厅负责,健身康复基地建设由省卫生厅负责,休闲度假基地建设由省旅游局负责,观光农业基地建设由省国资委和省建投集团负责,蔬菜发展基地建设由省农业厅负责,宜居生活基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上述省有关部门会同有关设区市、县(市、区)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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