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安徽省于湖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内容:我单位承建的当涂县大陇乡孙赵村虾爬角道路养护工程,合同工程量为563m,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增加了,增加费用为12800元。以上工程量请业主审核确认。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章):经 办 人:日 期 :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工 程 联 系 单 编号:01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当涂县建设管理处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致: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
2、工程项目监理部我单位承建的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按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联合测量断面图和批准的抛石方案及档位图实施,抛石部分工程量已完成了B69+290B70+000全段和B70+950B71+250。工程量分别为和,合计(已完工程量附件见抛石记录表)。以上工程量请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2016 年 01 月 26 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经办人:02我单位承建的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按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联合测量的堤顶高程和设计要求及批准的锥探灌浆专项施工方案,锥探灌浆B72+783B
3、74+778和B75+373B76+276工程量已全部完成,工程量为(已完工程量附件见灌浆记录表)。 编号:03 我单位承建的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经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联合测量的西湖渡口下坡道路及挡墙拆除工程量如下,拆除片石及混凝土块用于抛石。拆除工程量为(附:照片及草图)。片石挡墙拆除:* =路面拆除:04 我单位承建的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经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联合测量的大场渡口下坡道路及挡墙拆除工程量如下,拆除片石及混凝土块用于抛石。工程量为 (附:*+*= 2016 年 月 日05我单位承建的
4、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经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联合测量的曹港渡口下坡道路及挡墙拆除工程量如下,拆除的片石用于抛石。工程量为(附:*(+* =*=06 我单位承建的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经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联合测量的抛石部分工程量已完成了B69+290B70+000段片石拆除工程已完成,工程量为。工程量计算式:07我单位承建的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经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联合测量的抛石部分工程量已完成了B70+950B72+000段片石拆除工程已完成,工程量为。
5、08我单位承建的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在B70+950B71+350段堤内(退堤段)片石拆除后用于抛石。经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联合测量工程量为(现场实际测量计算式附后)。09我单位承建的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在B69+290B70+000和B70+950B72+000段堤内(退堤段)片石拆除后用于抛石。10我单位承建的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2015年度大公圩段施工3标项目工程,加固堤段分别是B69+290B70+000和B70+950B72+000;高程部位脚槽放线开挖后发现与原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在原土上开挖脚槽)不相符,现状施工为在抛石部位上开挖脚槽,如不支撑模板,脚槽无法施工,因此增加工程量如下:1、机械挖石方:2、脚槽模板:*2=请监理会同业主勘察现场后给予答复。 附:脚槽开挖施工照片。 施工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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