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 转账进账单。(四) 电子联行补充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作电子联行来帐借方凭证,第二联作贷方凭证,第三联作收账通知。第四条 挂失止付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是网点给挂失止付人的受理回单,第二联由网点留存凭作登记挂失登记簿,第三联通知联。第五条 退票通知书。第六条 登记簿的使用(一) 挂失登记簿。用以记载挂失申请及处理结果的登记簿。(二) 结算票据签收登记簿。用以序时记载对营业网点受理票据、交换提入票据退票、提出票据被退回的情况。第三章 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方式办理转账支票业务的处理第七条 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处理手续(一) 银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手续。银行接到持票人送来
2、的支票和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以下内容:1、 支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2、 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的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3、 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4、 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银行的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5、 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6、 支票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7、 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
3、在粘接处签章;8、 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经审查无误后,支票作借方凭证,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第三联加盖业务清讫章交持票人作收账通知。其会计分录:借:XX存款科目出票人户贷:XX存款科目持票人户(二) 银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手续。银行接到出票人送来的支票和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2、 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3、 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银行的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4、 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5、 支票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4、经审查无误后,支票作借方凭证,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第一联进账单加盖受理凭证专用章作回单交给出票人,第三联进账单加盖业务清讫章作收账通知交收款人。其会计分录是:第八条 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处理手续(一) 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手续:1、 持票人开户行接到持票人送交的支票和进账单时,应按照第七条(一)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无误后,将第一联进账单加盖受理凭证专用章交给持票人。支票按照票据交换的规定及时提出交换。俟退票时间过后尚无退票的,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第三联进账单作收账通知交收款人。其会计分录为:(1) 提出支票时:同城票据交换其他应付款待收妥票据户(2) 收
5、妥入账时(3) 提出支票清算时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 出票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支票,除按照第七条(一)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外还应审查支票上是否加盖提出行的票据交换专用章,无误后不予退票的,支票作借方凭证。其分录是:(1) 提入支票时:(2) 提入支票清算时3、 支票发生退票的处理。出票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支票,需要作退票处理的,需填制退票通知书,汇同支票退回持票人开户行。(1) 出票人开户行:提入支票时:其他应收款本票退票户提出退票时(2) 持票人开户行:收到退票时:其他应付款他行退票户退票资金清算时:持票人开户行同时登记结算票据签收登记簿,将退回的支票、退票通知书汇同原进账单一并交持票人签收
6、。(二) 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手续1、 出票人开户行接到出票人交来的支票和进账单时,按第七条(二)的规定认真审查,无误后,支票作借方凭证,进账单第一联加盖收理凭证专用章交出票人,进账单第二联加盖票据交换专用章及业务公章汇同第三联一并随交换提出。(1) 提出进账单时(2) 提出进账单业务清算时2、 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进账单时,经审查无误后,第二联进账单加盖清讫章作贷方凭证,第三联进账单加盖业务清讫章后作收账通知交给收款人。(1) 提入进账单时XX存款科目收款人户(2) 提入进账单业务清算时3、 如收款人不在提入行开户或进账单上的账号、户名不符,提入行应填写退票通知书,汇同
7、第二、三联进账单通过票据交换退回出票人开户行。(1) 收款人开户行:提入进账单时:其他应付款本票退票户提出退票时:收到退票重提的:其他应付款他行退票收到退票退回出票人账户的:第四章 通过支票影像及对公通存方式办理转账支票业务的处理第九条 持票人、出票人在本行不同网点开户的处理手续银行接到持票人送来的支票和进账单时,应按照第七条(一)的规定审查票据,无误的通过行内影像系统办理业务,系统付款成功的,支票作业务办理网点借方凭证,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第三联进账单加盖清讫章交持票人,会计分录为:1、 出票人开户网点对公通存通兑2、 业务办理网点或贷:3、 收款人开户网点(如业务办理网点与收款人开户网
8、点不一致时)如票据审核有误的,应向客户打印“票据拒绝受理通知书”,加盖业务公章,一联留存,一联汇同支票及进账单退还客户。如系统付款不成功,应根据系统付款失败应答信息向客户打印“票据退票通知书”,加盖业务公章,一联留存,一联汇同支票及进账单退还客户。银行接到出票人送来的支票和进账单时,应按照第七条(二)的规定审查票据,无误的通过行内对公通存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系统付款成功的,支票作业务办理网点借方凭证,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第三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附件,其会计分录是:2、 收款人开户网点第一十条 持票人在本行开户、付款人在其他银行开户的处理手续银行接到持票人送来的支票和进账单时,需要通过全国支票影
9、像系统办理业务的,除按照第七条(一)的规定审查票据外,还要检查支票右下方是否加盖统一的银行机构代码章,无误的通过全国支票影像系统进行票据的扫描,票据信息的录入、复核及发送。当收到出票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回的成功支付应答后,应答接收网点打印“XXXX银行电子联行补充凭证”,第一联作借方科目传票,第二联作贷方科目传票,第三联作贷方传票附件。如果应答接收网点为收款人开户网点的,同时抽出原转账进账单第二联作贷方传票附件,第三联加盖业务清讫章作收账通知交收款人;如应答接收网点不为收款人开户网点,进账单第二联做贷方传票附件,同时收款人开户网点打印 “XXXX银行电子联行补充凭证”,第一联作借方科目传票,第
10、二联作贷方科目传票,第三联作收账通知交收款人。实物支票由原票据影像受理网点专夹保管定期归档留存备查。会计分录为:1、 应答接收网点待清算小额支付款项2、 收款人开户网点(收款人不在应答接收网点开户的)(二) 出票人开户行的处理手续。出票人开户行接收到支票影像业务后,按照第七条(一)的内容审核影像支票,审核无误的通过电子验印系统进行验印,验印成功向主机提交付款。主机付款成功,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持票人开户行或其代理收款行发送成功付款应答,会计分录为:(三) 影像业务退票的处理手续。出票人开户行审查票据有误或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应向提示行发送付款失败应答,同时发送退票理由信息。提出行应登记结算
11、票据签收登记簿,打印“票据退票通知书”汇同支票及进账单退还持票人并签收。第五章 现金支票业务的处理第一十一条 现金支票的处理手续出票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持现金支票支取现金时,应认真审查:(一) 支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二) 支票填明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为该收款人,收款人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其签章是否与收款人名称一致;(三) 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并通过电子验印系统或手工折角核验其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四) 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五)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六) 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七) 支取的现金是否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款人为个人的,还应审查其身份证件,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注明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支票作借方凭证。现金第六章 附则第一十二条 本办法由XXXX银行负责解释修订。第一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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