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 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 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 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 9增加了回弹一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
2、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邮 蒋勤俭代伟明李小阳箱:GB 5020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督局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舟山市金土木混凝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榆构有限公司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同廊坊凯博建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股
3、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夏建宇(北京)混凝土技术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东彬 张仁瑜 张元勃 龚剑 王晓锋 张显来 吴兆军 翟传明 王玉岭 高俊岳 路来军 周岳年将勤俭 代伟明 李小阳 赵 伟邹超英 周建民 赵 勇 刘绍明张同波 吴亚春 耿树江 杨申武陈跃熙 王振丰 吴 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叶可明 杨嗣信 胡德均 徐有邻白生翔 艾永祥 韩素芳 汪道金吴月华 甘永辉 李宏伟 冯健刘曹威 陈廷华 杨秀云目 次1总则l2术语23基本规定44模板分项工程6 4.1一般规定6 4. Z模板安装65钢筋分项工程11 5.1 -般规定11 5.2材料 11 5.3钢筋加工13 5.4钢筋
4、连接 16 5. 5钢筋安装196预应力分项工程21 6.1一般规定 21 6.2材料 21 6 3制作与安装 -24 6.4张拉和放张 25 6.5漓浆及封锚 277混凝土分项工程 29 7 1-般规定 29 7.2原材料 30 7.3混凝土拌合物 31 7.4混凝土施工 338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34 8.1-般规定 348 2外观质最”8 3位置和尺寸偏差9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9.1 -般规定 9 2预制构件 9 3安装与连接10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10.1结构实体检验 1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附录A质量验收记录附录B受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附录C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
5、检验附录D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一取芯法强度检验-附录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附录F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总 则1. 0.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1.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盘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 语2.0.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索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按施工方法可分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2
6、.0.2 现浇混凝土结构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在现场原位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现浇结构。2.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式结构。2.0.4缺陷defect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锚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2.0.5严重缺陷serious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6一般缺陷common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酎久性能
7、或安装、使用功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7检验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摄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2.08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盈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0.9 进场验收 s/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检验等。2.0. 10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
8、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2.0. 11 结构实体检验 entitative inspection oI structure 在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2. 0.12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效文件。3基本规定3.0.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
9、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3.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墩控制资料检查、观感质量验收及本规范第10.1节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3.0.3分项工程的质融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3.0.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主控项目的质蛰经抽样检验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规范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应具有完
10、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3.0.5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3.0.6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l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 2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3混凝土浇筑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7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趋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次。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
11、容量。3.0.8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3.0.9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4模板分项工程4.1一般规定4.1.1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爬升式模板工程、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4.1.2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4.1.3模板及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
12、范GB 50666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4.2模板安装主控项目4.21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皮抽样检验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4.2.2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支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4.2.3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观察。4.2.4支架竖杆和竖向模板安装在土层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层应坚实、平整,其承载力或密实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2应有防水、排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应有预防冻融措施;3支架竖杆下应有底座或垫板。观察检查土层密实度检测报告、土层承载力验算或现场检测报告。一般项目4.2.5模板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顿的接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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