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分管主任:审核日期:说 明1. 毕业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专业学科组审定,下达到学生。2. 进度表由学生填写,每两周交指导教师签署审查意见,并作为毕业论文工作检查的主要依据。3.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独立完成开题报告,3周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4. 本任务书在毕业论文完成后,与论文一起交指导教师,作为论文评阅和毕业论文答辩的主要档案资料,是学士学位论文成册的主要容之一。一、毕业论文的要求和容毕业论文的要求:1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2 学会查找有关的专业文献(10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英文文献(译文2000以上);3毕业论文需符合要求,即有题名、目录、摘要、引言(前言)、正文、结
2、论、辞、参考文献和附录组成;4中文摘要要在300汉字左右,并有相应的外文摘要250字左右;5论文的总字数在12000字以上(不包括摘要和辞在);6观点明确,逻辑结构合理,证据充分,论证严谨,语言通顺,文字流畅。毕业论文容:本文应从物权变动的基本理论入手,论述物权变动模式的意义,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担保法等现行法律,以及结合中国物权法草案,比较国外有关物权变动模式的理论和司法实践,分析我国现行的物权变动模式的缺陷,初步探讨我国物权变动的选择,论述我国物权法中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二、研究方案、目标研究方案:根据大学期间所学理论知识和自己的兴趣,选定“物权变动模式”这个大的课题,在
3、粗略地阅读部分相关资料,并结合国外发展形势后,大概地确定论文的提纲,并且开始搜集相关资料,包括书面文章的阅读及网络材料的检索和阅读,以专著为主,再结合自己的思想,拾取其精华,写成论文。本研究课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站在当前理论研究与立法选择的前沿。运用马克思唯物辩证法,语义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进行论证,研究课题与所学专业紧密结合,充分做到学以致用。研究目标:通过对“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及物权行为理论的存在与否”这一当前热点问题的研究,将四年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系统的回顾并加于思考,不仅是对大学学习的总结,也为将来的工作奠定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三、阅读书目清单1 田
4、. 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m. 中国人民大学, 2004.2 王利明. 物权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 2002.3 王轶. 物权变动论m. 中国人民大学, 2002.1. 高富平. 物权法原论m. 中国法制, 2001.590.4怀轼等人译. 拉伦茨. 德国民法通论M. 德国: 法律, 2003.5 王泽鉴. 民法总则m.中国政法大学, 2003.6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 1997.7 史尚宽. 物权法论m. 中国政法大学, 2000.8郭明瑞. 民法学m. 高等教育, 2003.9王家福.合同法m. 中国社会科学, 1986.四、毕业论文进度计划序号各阶段工作容起讫日
5、期备注1.选题并和老师见面,讨论论题2006.1.51.192.填写开题报告2006.2.142.283.查阅资料,撰写提纲2006.3.13.144.撰写初稿2006.3.155.15.对初稿进行修改,完成二稿2006.5.15.146对二稿进行修改,完成三稿2006.5.155.297定稿,完成后记,装订成册2006.5.296.5五、主要参考资料1卫佐 译著. 德国民法典M. 法律, 2004.2法国民法典M 商务印书馆, 1982. 3海老原明夫. 19世纪德国普通法学的物权转移理论J. 日本: 载法学协会杂志106卷1号.5田. 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m. 中国人民大学, 2004.6
6、宪忠. 德国当代物权法m. 法律, 2003.7王利明. 物权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 2002.10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 1997.11王泽鉴. 民法总则m.中国政法大学, 2003.12 史尚宽. 物权法论m. 中国政法大学, 2000.13瑞光. 民法物权论m : 1989.14王轶. 物权变动论m. 中国人民大学, 2002.1. 高富平. 物权法原论m. 中国法制, 2001.590. 15佟柔中国民法M:法律,1990.16宪忠物权法基本畴及主要制度的反思J中国法学,1999(6).六、毕业论文进度表(本表每两周由学生填写一次,交指导教师签署审查意见)第一
7、、二周( 1月 5 日至1月19 日)学生主要工作:指导教师审查意见: 抓紧时间收集、资料整理,通过对资料的阅读,选出与论文相关度较大的资料和数据作为论文的依据,并选出一篇外文参考文献,完成开题报告。 2006 年 1 月 8 日第三、四周( 2月 14日至2月 28日)搜集资料。紧紧围绕课题,明确查阅要求,利用网络在大学图书馆资料数据库中查找资料,从而获取原始文献,并进行阅读分析。注意收集前沿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2006 年 2 月 27 日第五、六周(3月1日至3月 14日)开题论证。根据自己对题目的理解及初步掌握的资料,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实施计划,论证其完成该选题的可行性,完成开题
8、报告。 在开题报告的基础上,完成论文大纲,要做到结构层次清楚,逻辑性强。 2006 年 3 月 14 日第七、八周(3月15日至 3 月 29日)阅读分析资料,开始撰写初稿。按照学术论文的技术规写论文的初稿,遇到问题及时向指导老师请教。 2006 年 3 月 28 日第九、十周(4月1日至 4月14日)补充查阅资料,继续撰写初稿。注意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正确理解和各国物权变动模式的不同。 2006 年 4 月 14 日第十一、十二周(4月15日至4月29日)对初稿的修改完成后送指导老师,按照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成论文的二稿。论文中注意把握我国物权法草案对物权变动模式的态度。 2006
9、 年 4 月 30 日第十三、十四周( 5月1 日至 5月14日)对二稿的修改完成后送指导老师,按照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成论文的三稿。 注意确立自己对物权变动模式的观点,并充分论证其合理性。2006年5 月 14 日第十五、十六周( 5 月 15日至5月 29日)对三稿修改完成后送指导老师,按照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 容上基本合格, 注意细节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述的通顺情况,做全面的文字润色。2006年 5 月 29 日第十七、十八周( 5月30 日6 月 5 日)定稿。按教务处要求格式排版,打印并装订成册。 注意按教务处要求的格式排版、打印,校对错别字。 2006 年 6
10、 月 2 日七、其他(学生提交)1开题报告1份 2外文资料译文1份(2000字以上,并附资料原文) 3论文1份(理科8000字以上,文科12000字以上) 指 导 教 师: 学科负责人: 学生开始执行: 任务书日期: 学生: 送交毕业论文日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院 系 法律 法学 章亮明 填表日期: 2006 年 3 月 10 日一、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随着物权法立法活动的开始,物权变动的立法选择和物权行为理论已成为国立法者和法学家讨论的热点。对物权变动的模式有建议采取德国式的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也有建议采取法国式的债权意思主义模式,而新出台的物权法草案却采取了折中主义的做法。另外,
11、赞同与反对物权行为的观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对新出台的物权法草案是否采取了物权行为理论说法并不统一。未来物权法对这一理论将何去何从? 所以,对物权变动模式这一论题的研究就显得极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理论意义:物权行为理论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抽象问题,更不是为学者之间的无谓论战提供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从民法制度建设方面对这一理论的研究和分析,不仅将决定中国物权法许多具体制度的设计,而且将决定包括债权法在的其他民法制度乃至于整个民法典的体系和制度的设计。从民法理论建设方面,这一理论的研究不仅标志着中国物权法理论的成熟,而且将会深刻地影响我们对于德国法系民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现实意义:物权法
12、草案虽已经出台,但对于新出台的物权法草案是否采取了物权行为理论的说法并不统一,另外,对于物权法草案中承认的折中主义物权变动模式是否是最好的抉择?所以,在尊重我国法律传统的前提下,从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的立法,进一步探讨物权变动的立法选择和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与功能对今后的物权法的正式诞生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二、 国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含文献综述):国研究现状:伴随着我国物权立法活动的开始,国学者纷纷投身于物权行为理论之论战中。运用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地区学者提供的资料,再加上自己的理解,许多物权法学者发表了各种支持或者反对的意见。就整体情况而言,反对采用物权行为理论的学者一直占上风。其主要争论点在于
13、:一是物权行为理论自身能否自圆其说?二是我国物权立法有无采用这一理论的必要?国外研究现状: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在其早期,所有权的移转奉行严格的形式主义模式,需要有庄严而复杂的形式,要式买卖和拟诉弃权即是其明证。物权的变动被视为履行外在形式的附随结果,而并非取决于当事人的买卖意思。此种严格的物权变动模式在帝政后期趋于缓和,最终被占有移转或交付所取代。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对交易便捷的要求,也承认了占有改定、简易交付等观念交付形式。尽管此时的物权变动模式已经有了一点观念化的意味,但是起码的形式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即使这种形式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1804年法国民法典首次确立了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纯粹根据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就可发生物权的变动,不需要有交付或者登记行为。继法国民法典之后制定的几部比较有代表性的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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