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二)CFG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钢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四)模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五)(预拌)商品砼监理实施细则(六)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七)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八)屋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九)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十)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十一)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六、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基本用表形式景旭房地产开发公司,顺义后沙峪住宅商业金融项目1#、2#楼,位于顺义后沙峪镇火寺路西侧、双裕北街北侧,总建筑面积:20300m2 ,建设工期 2009 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本工程1#、2#楼地下为一层,含一层设备层,两楼连接部分为
2、地下一层。1#、2#楼地下一层及地下连接部分为人防,战时为专业队员掩蔽,平时作为人员活动及民防宣传教育中心。地下一层人防,防护类别为甲类;防化级别:1#楼为乙级,2#楼及连接部分为丙级;抗力等级均为5级。1#楼人防建筑面积:787.07m2,掩蔽面积:437.98m2;2#楼及连接部分地下一层,人防建筑面积:1306.45m2,掩蔽面积:760.47m2。地上为十层住宅。本工程共设为三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面积小于1000m2。本工程屋顶为斜屋顶挂瓦,外墙窗为断桥铝,外墙面为粘砖;室内装修为简装。1#、2#楼各设有2部电梯,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整个工程结构为全现浇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型基础。结
3、构安全等级为2级,结构使用年限50年;建筑物耐火等级为2级,抗震设防裂度为8度,抗震等级:地下一层为3级,其余为2级。二、编制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1 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承建单位是工程具体实施者,在项目开工前要求承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质量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职责,以及完善的质量管理程序和办法。2为了掌握工程情况,取得良好的监理工作效果,监理人员要充分熟悉图纸,并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建议。同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会。3 在施工前准备阶段,要事先做好各工序工种的质
4、量控制,检查各工序工种的配合情况及相应的技术措施。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选择最佳施工方案。督促承建单位对质量要求及设计技术要求的落实,参加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会,对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复核。4 严格按标准检查和验收订购的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严禁无合格证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5 加强工序控制,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重点监控,进行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6 督促和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7 及时对各分项分布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签认,不合格项目令承建单位返工,直至合格,必要时发出停工指令。8 检查承建单位特种作业人员
5、和技术性较强的带班人员的上岗操作证,甚至按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抽查考核。四、 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1 定位放线和竖向控制。定位放线必须严格按规划红线和施工图纸对定位轴线进行复核,轴线和竖向偏差必须每层复核,每23层用外控和内控法(用天顶法)复核竖向偏差。2 对基础、剪力墙、模板、层高、砂浆配合比,墙身轴线,预留孔位置等要严格控制检查和复核。3 对基槽的CFG桩施工的检查,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基础回填土按规范要求进行分层夯填,保证土的压实系数数。4 对0.00以下的基础施工,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验收。5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配件,检查钢筋型号、规格、数量、锚固长度、模板尺寸、模板支撑、预埋件、
6、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浇筑和混凝土养护。6 检查水、电预埋管线标高、位置、坡度、尺寸、规格、品种。7 施工单位设置沉降观测点,实行中间抽查和结构完成对观测点进行实测复核,并做好沉降观测记录,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和测量按设计和规范JGJ/T8-97进行。8 对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由建设单位和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其中重点是影响结构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和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9 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节能工程等进行中间验收,严格工程竣工的初验工作,对建筑进行综合检查,包括水、电等各种调试和测试符合设计对使用
7、功能的要求,检查不合格的通知承建单位返修直至合格,然后申报质监站进行验收。五、 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施工准备1.1 熟悉图纸、有关技术资料、相应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了解工程情况、地质资料和设计意图,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1.2 审查施工单位的专业资质、施工人员素质、施工机械和技术力量、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相关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等是否配套齐全,能否满足施工需要。1.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检查及保证措施,施工机具设备配置,劳动力组织、施工计划、工期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等能否满足施工质量及工期要求。
8、2 、土方开挖2.1 土方开挖之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的情况,必要时应督促或配合施工单位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邻近建筑的安全。2.2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2.3 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4 土方工程施工之前应审核挖填方的平衡计算,运距是否最短,运程是否合理,土方的平衡调配应尽量与城市规则相结合,一次性运到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2.5 在土方开挖前应审查地面排水
9、和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2.6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运行路线和弃土场地。2.7 在施工区内,有碍施工的已有建(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树木等,应在施工前妥善处理。2.8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应不小于2%。平整后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20m取一点,每边不少于1点。 2.9 土方工程施工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检查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是否采取了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2.10 土方施工
10、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清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2.11 当土方开挖较深时,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土方不应堆放在基坑边缘。2.12 对雨季施工时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2.13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沉降和位移的观测。2.14 夜间施工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场地需要设照明设施,并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超挖。在危险地段应
11、设置明显标志。2.15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水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2.16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有设计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表6.2.3的规定进行检查(有降水或加固措施时,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2.17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查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表6.2的规定。3 、土方回填3.1 土方回填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清除基底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
12、上填方,应将基底压实后进行。3.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作出记录。3.3 对填方土料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3.4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入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时,填土施工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应符合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表6.3.3的规定。3.5 填方施工应接近水平分层填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容重,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填土压实的质量要求和取样数量应符合如下规定:填土压实的干容重应有90%以上符合要求,其
13、余10%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得大于0.08g/cm3,且分散不得集中。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基坑回填每2050m2取样一组(每个基坑不少于一组);基槽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m2取样一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m2取样一组。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3.6 填方土料如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料;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3) 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3.7 填料为粘性土时,填土前应检验其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14、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或吸水性材料)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予先洒水润湿,增加压实遍数或用大功能压实机械等措施。填土为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时,碾压前充分洒水湿透,以提高压实效果。3.8 粘性土填料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应在填料的干容重含水量关系曲线中,根据设计干容重确定。如无击实试验条件,设计压实系数为0.9时,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4+2%范围内(使用振动辗时,可控制在6+2%范围内)。3.9 碎石类土用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辗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填
15、方内有打桩或其它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3.10 振动平碾适用填料的石碴、碎石类土、杂填土或轻亚粘土的大型填方(填料为亚粘土或粘土时,宜使用振动凸块碾)。使用815T重的振动平辗压实碎石类土时,铺填厚度一般为0.61.5m,宜先静压后辗压,辗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3.11 辗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超过下列规定:平辗 2km/h羊足辗 3km/h振动辗 2km/h3.12 采用机械填方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缘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缘整平拍实,宽填可为0.2m。3.13 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辗迹重迭0.51.0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于1m。3.14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予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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