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可根据单位实情进行增减)重庆市江津区程渝网吧单位位于江津区(县、自治县)双福镇滴水村八社1-2层,属于人员密集类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公共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单位(该建筑或场所1-2层)于年月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月通过消防验收。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地下层为,层至,建筑面积平方米,层、平方米。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等。二、评估要求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单位(建筑或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
2、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通过评估,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三、评估依据本次评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等消防法律法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50-054-200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50201-2004)等消防技术标准。四、评估组人员组成组长:单位、职务/
3、职称成员:五、评估情况消防合法性情况被评估单位建筑物名称:1998年9月1日之前竣工建筑且此后未改建(含装修、用途变更)依法通过消防验收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其他情况:是否公众聚集场所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否建筑物或者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的使用性质相符情况相符不相符检查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有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全部落实部分落实未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有记录无记录有,但不符合规定不涉及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未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员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消防演练消防档案无不符合
4、要求消防重点部位确定未确定专职消防队建立未建立兼职消防队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确定其他情况:建筑防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否是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消防扑救场地抽查部位及问题消防登高扑救面抽查部位及问题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室内装修材料建筑外墙装修材料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有无避难层应急广播消防控制室有无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人数在岗人数值班记录有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正常不正常消防电话抽查部位消防设施器材火灾
5、自动报警系统完好有效未保持完好有效抽查部位及问题:消防给水设施无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抽查部位及问题无室内消火栓无室外消火栓无水泵接合器无稳压设施其他设施自动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其他自动灭火系统其他设施器材门抽查部位及问题防火卷帘防排烟设施灭器抽查部位、数量及问题其他消防安全管理电器产品的线路定期维护、检测无记录燃气用具的管路定期维护、检测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情况案由、处罚决定处罚及决定书文号:
6、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已整改未整改或未整改完毕原因: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公布事由、时间及公布媒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整改情况三项备案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已落实已落实,但不规范单位年度火灾事故情况发生火灾情况未发生已发生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火灾备注六、存在的问题(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主要问题为:1、2、(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
7、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
8、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七、一票否决项目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可直接判定为“差”:(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二)未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
9、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四)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五)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六)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七)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八)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后,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九)未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的;(十)一年内发生一次较大以上(含)火灾或两次以上(含)一般火灾的。八、评估结论经综合评定,该单位(建筑或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结论为“好”(“一般”、“差”)。九、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方面。(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方面。(三)方面。被评估单位(公章)评估机构(公章)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签字)年月日附卷资料: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设计备案凭证);(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备案凭证);(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2.重庆市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报告;3.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有衬里消防水带;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5.建筑外保温材料检验报告;6.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检验报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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