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各类隐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各街道办事处及房管部门10月31日前将鉴定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隐患房屋治理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1.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房屋检测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意见制定分类治理方案,明确治理办法,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隐患。对被鉴定为危房的,一般可分为四类情况进行处理。一是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是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是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是整体拆除。适用于
2、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2.根据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各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房管局对观察使用、处理使用的房屋,要告知并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确保房屋安全;对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房屋,各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房管局即时向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发放撤离房屋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居住和使用,并组织、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搬离危险住房。同时在治理期间或恢复正常使用前,不得转让、出租或作为周转用房。3.对异产毗连、产权不明的危险房屋,由街道办事处先行采取解危措施,待以后责任明确后由相关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解危费用。4.对无加固价值的严重隐患房屋或鉴定为成片危房的区域,街
3、道办事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城改办和区房管局。短期内无法通过拆除方式实施改造的,要与辖区内其他棚户区改造项目“捆绑”实施改造。5.对依法核定为低保或低收入的家庭且无力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的,可由区政府指定区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代为治理,治理资金由区财政负担。五、明确责任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治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动态。2.各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建档立卡、日常监控、巡查,会同区房管局做好辖区隐患房屋的鉴定、治理工作。3.金水规划分局负责协调市规划部门对国有土地上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中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工
4、作。4.区城管执法局配合规划部门拆除国有土地上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中的违法建设,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拆除集体土地上隐患房屋中的违法建设。5.区城改办、房管局负责协调省、市有关部门将无加固价值的严重隐患房屋或鉴定为成片危房的区域优先纳入我区棚户区改造计划。6.区建设局负责对危险房屋解危过程中整治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7.区房管局负责对异产毗连、产权不明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测鉴定;负责隐患公房的治理。8.辖区各公安分局负责危险房屋解危工作中的治安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工作。9.区财政局负责合理安排隐患房屋治理资金,对资金的支出实施监督管理。10.区监察局负责对隐患房屋治理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责任追
5、究。11.区民政局负责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12.区审计局负责对治理工作中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分工协作。隐患房屋治理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街道办事处和多个职能部门,因此,在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相互之间要积极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协调扎实推进,提高隐患房屋的解危效率。(二)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办事处、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隐患房屋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明确科室或成立专门机构落实此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落实日常巡查、安全监督责任,并建立危险房屋管理台账,跟踪监管,一抓到底,确保隐患发现一处治理一处。(三)实行
6、月报制度。自方案下发之日起,隐患房屋治理工作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完善应急预案。各街道办事处、房管部门要根据各自情况修订完善老旧危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附件:1.金水区安全隐患房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金水区安全隐患房屋统计及治理任务分解表附件1金水区安全隐患房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宏伟 区政府区长副组长:李小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周志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伟 区监察局局长许银欣 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李怒潮 区安全生产
7、监督管理局局长 袁先锋 区财政局局长 刘 健 区民政局局长李国强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敏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司金涛 区审计局局长郭俊伟 区城改办副主任 秦 禹 金水规划分局局长助理冯献彬 金水路公安分局政委 丁配杰 东风路公安分局局长 叶志斌 丰产路公安分局局长 姬勇斌 柳林公安分局局长 刘卫民 未来路公安分局局长 赵书文 南阳路公安分局局长 王 浩 文化路公安分局局长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附件2金水区安全隐患房屋统计及治理任务分解表序号所属办事处房屋名称 坐落位置房屋隐患状况产权人及电话建筑 年代初步结论隐患类别1国基路 高皇寨村瓦房村中心街东路北该楼为1层砖木结构,清水墙,无圈梁、构
8、造柱。局部屋顶破损严重,屋顶变形;房屋砖砌体风化严重,砌筑砂浆粉化;已无人居住。80年代该房屋年久失修,安全储备不足,急需进行加固处理严重2柳林村砖瓦房中三街215号该房屋为1层砖木结构,清水墙。后墙存在竖向裂缝,宽度约3mm,屋顶破损漏雨,砖砌体风化严重,砌筑砂浆粉化严重。该房屋破损严重,构件承载力严重不足,急需进行加固处理3花园路经四路6号院1号楼经四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该楼为5层砌体结构。1-5层窗下墙体均呈现贯通斜裂缝,宽度大于2mm;L形拐角处呈现贯通斜裂缝,大于2mm;屋内窗下斜裂缝,宽度大于1mm;阳台漏雨严重。已有危房鉴定书。(1-5层屋内墙体改造,打掉一片走廊非主要
9、承重墙体)1979该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急需进行维修加固处理4纬二路27号院3号楼后面的小平房纬二路路与政一街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该楼为单层砖木结构,已超出现行规范设计使用年限;局部住人局部仓库;有部分自加单层砌体;180mm墙体。砖砌体风化严重,砌筑砂浆粉化严重;窗台角呈现竖向裂缝,宽度大于3cm;门边墙体呈现竖向裂缝,宽度大于1cm。乔主任1950年该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急需进行加固或拆除5纬四路15号院5号楼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 该楼为2层砖木结构。墙体砖及砌筑砂浆粉化严重。3单元1层顶楼梯过梁露筋;内粉刷层剥落严重;楼梯间12层之间休息平台竖向裂缝大于3mm。2
10、单元过梁混凝土开裂;休息平台板底混凝土大面积剥落,外露钢筋基本丧失承载力。1单元2层整体塌陷(火灾)。省事务管理局1954该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急需进行加固处理或拆除6经四路八号院平房纬二路经四路向南200米路西 该楼为1层砖木结构。外墙砖砌体风化严重,屋顶破损严重,墙体局部变形。1954年该房屋破损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急需进行加固处理7纬二路19号花园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50米 该房屋外墙风化严重,部分砖破损,墙体变形开裂,屋顶破损严重。正道花园广场有限公司急需进行加固处理8纬二路20号院该楼为1层砖木结构,有住户,整院均为50年代房子,清水墙。砌体及砂浆风化严重;局部墙体出现裂缝;局部
11、窗顶过梁变形严重。同上50年代9纬四路15号院19号楼纬四路政六街交叉口路南院内该楼为3层砖木结构,墙体有竖向裂缝,局部外加砖墙,楼内破旧,木屋顶,屋顶破损,墙体风化,维护较差。省事管局50该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急需进行维修加固处理或拆除10郑州飞龙彩印有限公司厂房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该楼外墙有大于3mm的竖向裂缝,且裂缝有继续发展的趋势,砌体部分风化,屋顶板开裂。宋合林、徐卫东、成钢、王向华、李新建195511纬五路37号老办公楼锅炉房花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纬五路37号 该建筑外墙有纵向裂缝,屋檐外层剥落,管道下方有通长裂缝,有加层198812纬二路14号院(4,5号楼)花园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有外粉刷层,局部屋面板开裂,外部围墙风化严重。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建议对4、5号楼房屋进一步检测鉴定,14号院围墙急需进行加固处理13南阳新村农业路45号楼楼房前平房南阳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该楼为1层砖木结构,仍有人员居住。墙体砖及砌筑砂浆粉化严重;纵横墙交接处错位裂缝大于1cm;窗洞上方呈现斜裂缝1976该房屋存在严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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