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口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对工程项LI建设全过程监 督检查的尺度。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LI的规划建设。第四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首 先保证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自然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 难疏散场所。第五条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城乡及城镇化建设规 划,先规划后建设。结合本地区的人口及生源实际情况,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 境友好型的绿色校园。第六条本建设标准将普通中小学校的校舍用房,分为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两 类,以适应
2、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建设的需要。分期建设的学校,首期建成 校舍的建筑面积应符合必配用房的建筑面积。第七条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与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LI构成第八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按批准的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建筑面积指 标及选配校舍用房的建筑面积确定。建设规模按学校类别和不同的办学规模分 类。第九条 普通中小学校的办学规模,应根据居住人口及出生率确定。第十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班额如下:一、 非完全小学:4班、每班20人。二、 完全小学:6班、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45人。三、 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
3、班、45班。小学部每班45人,初中部 每班50人。四、 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五、 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48班,每班50人。第十一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项U,由房屋建筑、建筑设施设备和场地三部 分构成。第十二条普通中小学校房屋建筑,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管理及教研用 房、后勤及生活用房。其中:一、必配用房:(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相应的辅 助用房。1.教室:包括普通教室、机动教室、选修课教室。2.专用教室:包括科学教室、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 法教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劳动
4、教室、技术教室及相应的辅 助用房。3.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及辅房、合班教室、图书室(馆)、学 生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室内体育用房、体育器材 室及辅助用房。(二) 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包括行政管理用房、教研室、网络控制室、 安防监控室、广播社团活动室、卫生保健室、会议接待室等。(三) 后勤及生活用房:包括食堂、总务用房、传达值宿室、配电房、厕 所等。二、选配用房:(一) 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史地教室(小学)、综合实验室(中学)、 演示实验室(中学)、远程教育室、微格教室、舞蹈教室、心理活动室、室内 游泳池及相应的辅助用房。(二) 后勤生活用房:包括学生餐厅、学生宿
5、舍、学生浴室、单身教师宿 舍、教工值班宿舍、室外厕所、地上地下停车库。第十三条建筑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釆暖通风 系统、电梯及弱电系统、校园道路、围墙(栏)、护(坎)坡等。第十四条 普通中小学校场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和 停车场地等。第三章选址与校园规划第十五条 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应根据城乡及城镇化建设规划要求,结 合人口密度、生源分布、市政交通、周边环境、地形地貌等综合条件确定,合 理布点。第十六条 普通中小学校服务范围,应以小学、初中就近入学、高中相对集中 为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方便学生就读等因素确定。山区及人口稀少的地 区,宜规划建
6、设相应办学规模的寄宿制学校。第十七条 普通中小学校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应选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 段,具备提供市政基础设施和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的条件。二、 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地段 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 控制的现行国家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三、 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传染病房及太平间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 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讣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四、 严禁高压电线、长输燃气管道、输油管道及通航河道穿越或跨越学校 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
7、符合相关规定。五、 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讣规 范。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米,与高速路、地 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米。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 的隔声措施。六、 学校周界外25m范围内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讣规范有关规定的限值。七、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与学校毗邻的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 全措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第十八条普通中小学校应按照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进行校园总体规划。总体 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 应按照“功能分区合理、节约资源、保护
8、环境、绿色校园”的原则。并应符合 下列要求:一、 校园总平面应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 局。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二、 教学区的教室、图书室(馆)、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安静区域, 教室应有良好的建筑朝向。三、 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距。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和球 类场地,其纵轴宜南北方向布置。四、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五、 学校主要岀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人流疏散,不宜紧靠交通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场地并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宜在校门口设置临时停车 场地。六、 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
9、根据人流、车流和消防要求布置,路线应便 捷、通畅。校园道路不应穿越体育活动场地。七、 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风格应体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 校园绿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八、 校园内室外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网路等地下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九、校园内应设置独立的旗杆、旗台,位置宜在主要运动场区或校园中心 广场的显要位置。十、校园应设围墙、校门、门卫传达室,并设置安防设施。第十九条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首层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圉的通道和 小型活动场地,房前屋后零星绿地等。建筑用地根据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 筑间距等因素确定。
10、第二十条 体育活动场地包括环形运动场地、球类场地、固定体育器械场地, 以及小学生游戏场地。体育活动场地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体育活动场地配置表 单位:片、m:学校类别办学规模(班)田径场(m*)篮球场(ml排球器械场地与游戏场地(中学耐) (小学m2)总面积(nf)200m300m400m583496171603460836010152003035非完全小学60MX(633)1833完全6100MX4(908)2076127002182761024118533124613619238九年制274520256初级6902中学11293117031236119138高级4820206第二十一
11、条 集中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小学自然科学园地或中学生物园 地。学校绿地率为35%,其中集中绿地率为15%。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地包括机动车停车场地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机动车停车场地(包括地上、地下)按教职工编制数的50%配置,每个停车位面积25m2。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按教职工编制数的30%设置;中学生按学生数的60%设 置。每个车位面积为1.2 mlo第二十三条 普通中小学校的容积率:完全小学宜为0. 32-0. 37;九年制学校 宜为0. 34-0. 40;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宜为036-040。第四章面积指标第二十四条 普通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如下表。项目内容办学规模及面积指标4班6班班18班24班27班30班36班45班48班非完全1.教学及辅助用房340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