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总 说 明(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福建省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组成部分,开展对各地区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监测评价工作,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总体情况。为搜集相关领域的综合统计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福建省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省统计局对省直有关部门的综合要求。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和填报目录,仔细组织实
2、施,按时报送。(三)本制度涉及的绿色发展统计内容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等方面工作,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四)本制度为年报,各有关部门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福建省统计局报送。电子表格报送至;同时报送统计报表,加盖公章。(五)本制度由福建省统计局负责解释。二、报 表 目 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统计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页码表绿色发展基本情况(一)年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次年月日前绿色发展基本情况(二)省公安厅绿色发展基本情况(三)省自然资源厅绿色发展基本情况(四)省生态环境厅绿色发展基本情况(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发展基本情况(六
3、)省交通运输厅绿色发展基本情况(七)省水利厅绿色发展基本情况(八)省农业农村厅绿色发展基本情况(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绿色发展基本情况(十)省林业局绿色发展基本情况(十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绿色发展基本情况(十二)沿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海洋与渔业局绿色发展基本情况(十三)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绿色发展基本情况(十四)省统计局三、调 查 表 式表 号: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统制号综合机关名称:年有效期至:年月地 区代码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千克万元)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甲乙全 省福 州厦 门莆 田三 明泉 州漳 州南 平龙 岩宁 德平潭综合实验区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
4、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数据保留位小数,报送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数据要保持一致。.统计范围是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报送时间:年月日前。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辆)本年上年增长率()表代码耕地面积(公顷)建设用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增长率降低率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提高()或降低()续表一氮氧化物排放量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老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完成投资(万元)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续表二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微克立方)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劣类水体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陆域自然保护区面积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万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