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一名理工科的学生,今后有很大的概率从事管理、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工作,而这样的工作又直接和我所工作的企业或单位的知识产权相关,学习相应的案例和法规能为我们今后处理知识产权的问题答下良好的基础。先来理解一下知识产权:一是指知识财产,比如专利技术、作品等;二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本身,即对知识财产享有的权利。知识财产有时是无形的,所以总有一种抓不住,摸不着的感觉,这样的东西如何该守护便成了知识产权所关注的命题。在我国,知识产权被认为是人们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而在形式上体现为:著作权与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商业秘密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品种权等,以及文学、艺术、信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同时,知识产权是经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具有它的专有性,一经确认或授予,权利人享有对权力的独占性,除非许可给他人。所以一项权利经许可,可由多人同时行使,这与物权是有显著差别的。而知识产权又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在侵犯知识财产权益的时候,个人的权益有是也会受到侵害。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几部相关法律: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是我们所熟知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是我们日后通过编程、设计电路研发新产品的必备法典,还有各种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条例。相信这些对法律知识的接触与吸纳,定能成
3、为我日后走上工作岗位的得力助手。我所感兴趣的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中有很多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先说说有关著作权的,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人们多了一种获取知识和阅读文章的途径,于是各种学术论文、文学作品从书面版转变成网络电子版可供在网络上即搜即读,这种便利使人们对之趋之若鹜,也使人们开始投机取巧任意发表他人的作品在网络上而不去征得著作所有人的同意。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环境下,想要维权何其难,针对这一情况,在著作权法修改时新增了一项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方面是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另一方面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通过网络的途径扩大其作品的传播范围。自然有些机构取着作者扩
4、大知名度知名来搪塞著作所有人索取报酬的要求,甚至有些还打着作品已发表过便不再过问的不知情旗号,这些都是妨碍作者依法对自己的作品行使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所以以后当留意网络这一渠道的信息传播,当一个知法守法的大学生。集成电路是微电子技术的核心、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基础,其应用之广,更是需要加大法律力度来实行知识产权的保护。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一种体现集成电路中各种电子元件的配置方式的图形。对布图设计的保护也实现了对集成电路的保护。由于集成电路大部分成品不能达到专利法所要求的创造高度,所以得不到专利法的保护,故开始有人提议用著作权法来保护。在我国则必须要在国务院指示产权部门登记才能拥有对集成电路的专有权。但在此过程中存在不完全复制的“反向工程”,即根据对他人作品的层层拆解,分析其布图设计并复制出来,再根据分析评价的结果创作出新的布图设计,虽说这种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目的在于对他人布图设计进行分析、评价、用于教学;二是在他人设计的布图设计基础上创作新的布图设计,且必须符合原创性要求;三是反向工程得来的布图设计不能用于商业目的。一旦这一问题解决了,著作权法便能充分保护集成电路的合法权益了。九周的知识产权课已将其魅力展示了出来,为我们大学生今后能更有法律性和科学性地进行科技创新和科研活动做了必要地启蒙准备,也使我们更加了解到知识界的丰富与斑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