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C )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C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6意思自
2、治原则是( D )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 B胡伯 C奥斯汀 D杜摩兰 7既得权说是( C )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戴西 D、库克 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 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B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
3、以表现为( ABCD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CD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CD )。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4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
4、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15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16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 ABCD )。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17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5、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18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ABC )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19广义的反致包括( BCD )。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20最高人
6、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 BD )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任意性 B、强制性 C、规范性 D、禁止性二、简述题 1、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特征。答:(1)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2)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律体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3)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中央政府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效力范围。 (4)我国的区际法律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复合制的特征。 2、简述法律本座说。 答: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
7、克.卡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萨维尼认为,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 3、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冲突规范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指出该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 (2)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三、论述题 查阅有关资料后,评述法律关系本座说及其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P.30 四、课堂讨论题 我国是否应当采用反致制度。
8、 答题思路:首先弄清反致的本质内涵。然后可从以下两个角度探讨:(1)我国的法制状态和法治状况;(2)国际的大环境。国际私法形考作业2答案 一、不定向选择题 1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何种待遇?( C )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非互惠待遇 D互惠待遇 2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D )。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3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A )。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
9、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4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 D )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A法人住所地 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 D法人注册登记地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 ABD ) A.行为实施地法 B出票地法 C.票据债务人的属人法 D付款地法 7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D )。 A13世纪 B17世纪 巴18世纪 D19世纪 8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什么?( A ) A.船旗国法 B.船舶所在地法 C.船舶的原所有
10、人的住所地法 D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9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 B )。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不歧视待遇 D普遍优惠待遇 10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A )。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特征性履行说 11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B )。 A合同缔结地法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合同履行地法 D合同自体法 12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
11、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D )。 A美国法 B法国法 C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中国法 13法国人格里婿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 D )。 A法国法律 B美国法律 C印度法律 D中国法律 14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D )。 A投资国的法律 B文明国家的法律 C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 A )。 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
12、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B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C. 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D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16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 B )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致害人 D受害人 E.法人代表的权限 17“双国籍国民待遇”中的双国籍是指( CD )。 A出版单位的国籍 B销售单位的国籍 C作者的国籍 D作品的国籍 18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主要有( ABD )。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合同自体法说 D最密切联系说 19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
13、ABC )。 A特别认许制 B一般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制 20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BCDE )。 A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法律适用问题 B物权客体范围 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D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E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 二、 简述题 1、简述最惠国待遇的特点。(1)最惠国待遇的依据常常是一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 (2)受惠国取得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无需向施惠国履行任何申请手续。 (3)在最惠国条款中,一般都对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即目前一般实行的是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 2、简述动产三分说“动产三分”说是由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他把动产分为三类: (1
14、)不能确定其所在地的,这类动产经常处于变动状态,应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 (2)能够确定其所在地的,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3)所有者在住所地以外不定期托人保管的商品或者旅行者在国外暂时寄存的行李,对这类动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或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或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3、简述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通常有两种,即明示的意思自治和默示的意思自治。(1)明示的意思自治。指合同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 (2)默示的意思自治。指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准据法的情况下,通过缔约行为或其他一些因素来推定当事人已默示同意该合同受某一特定国家法律的支配。 三、案例分析题 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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